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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扶贫志编纂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1/09

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云南省扶贫志编纂工作任务,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云南省扶贫志编纂委员会(以下简称编委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李玛琳 副省长

副主任:彭耀民 省政府副秘书长

    黄云波 省乡村振兴局局长

    赵增昆 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委 员:李昌荣 省委办公厅二级巡视员

    杨昆新 省纪委省监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二级巡视员

    卓颖宏 省委基层党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

    杨安兴 省委宣传部一级巡视员

    刘 智 省委统战部副部长

    李曙峰 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段俐娟 省档案局副局长

    施自应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徐绍文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唐文祥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王永全 省教育厅副厅长

    关鼎禄 省科技厅副厅长

    丹 业 省民族宗教委副主任

    肖 峰 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

    张良玉 省民政厅一级巡视员

    苏建宏 省财政厅副厅长

    黄宏伟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一级巡视员

    王卫国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王天喜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赵志勇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一级巡视员

    赵 谨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谭鸿明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訚 楠 省水利厅副厅长

    李 翌 省商务厅副厅长

    饶祥碧 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王见昆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付云昆 省审计厅副厅长

    杨绍成 省区域合作办主任

    聂爱军 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

    沈立凯 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陈德金 省广电局副局长

    乔国新 省能源局副局长

    高 峻 省林草局副局长

    李正宁 省体育局副局长

    刘永禄 省统计局副局长

    赵云龙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王思泽 省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高志学 省医保局副局长

    牟洪操 省工商联副主席

    金 勇 省总工会副主席

    赵攀峰 团省委副书记

    陈 芳 省妇联副主席

    马自荣 省残联副理事长

    侯 胜 省社科院副院长

    宋云河 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

    冯理银 省搬迁安置办副主任

    常 征 省公路局党委委员

    余汝兴 富滇银行党委副书记

    张金斌 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

    李德明 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于 泳 省税务局总审计师

    范 斌 省通信管理局局长

    戴 猛 省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黄 锷 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副总队长

    经 纬 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副行长

    邱丽梅 云南银保监局副局长

    谢云飞 云南证监局纪委书记

    方建军 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副行长

    林 淞 农业发展银行云南省分行副行长

    崇凌俊 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副行长

    张 虹 云南电网公司副总经理

    杨志军 云南省军区转业干部工作办公室主任

编委会下设办公室在省地方志办,办公室主任由赵增昆同志兼任。各委员单位明确1位处级干部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对接、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编委会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编委会主要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推进云南省扶贫志编纂工作的组织实施,研究部署重点任务;协调解决编纂和出版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推动各地、有关部门工作落实;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编纂工作推进情况;负责云南省扶贫志的审查验收。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编委会日常工作;跟踪督促编委会决定事项的落实,协调推进落实云南省扶贫志编纂各项工作任务;定期收集、整理和报告工作推进情况,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完成编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委会委员如有变动,由委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云南省扶贫志编纂工作完成后,编委会自行撤销。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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