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提升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切实解决相关领域执法突出问题,根据中央、省、州的统一部署,按照《文山州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整治的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推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相关执法突出问题有力有效解决,彰显法治力量,厚植党的执政基础;推动相关制度规范健全完善,全面筑牢法治根基,实现常治长效;推动执法理念更新、执法方式优化,坚持寓服务于执法,体现便民惠民;推动执法能力和保障水平有效提升,队伍管理切实加强,确保素质过硬;推动执法制约监督体系严密规范,严肃法治责任落实,持续正风肃纪。
二、专项整治内容
聚焦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公安、交通运输系统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特有问题及新问题,找准问题症结,采取务实有效措施,高效精准整改,坚决清除问题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从源头杜绝问题反弹、顽疾变异。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警、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三、组织领导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全面领导专项整治推进工作,各协调小组根据工作职能各负其责,加强协同配合,做好指导监督。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依法治县办主任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网信办、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信访局负责同志任成员,下设办公室、公安系统专项整治专班和交通运输系统专项整治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委依法治县办(领导机构及职责见附件)。
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结合实际,分别组建工作专班,根据本方案及本系统上级方案,细化任务举措,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本系统、本领域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成立相应领导机制,依法治县办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工作专班,落实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明确工作方式、工作成果和检验标准。
四、整治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4月11日至4月30日):准备阶段
制定上报并印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领导机构,细化任务举措,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5月1日至10月13日):深入查纠整改阶段
(一)广泛收集线索。向社会发布专项整治通告,综合运用新闻媒体、信访投诉、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12389公安机关及民警违法违纪举报投诉平台、复议、诉讼等渠道,扩大专项整治工作线索来源渠道,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司乘人员、运输从业人员的反映和意见。公安和交通运输系统收到的问题线索应立即办理,并同步抄送监督指导及问题线索组。其他渠道收到或主动了解掌握的问题线索,由相关部门及时汇总并转交监督指导及问题线索组,统一进行分办。结合实际,及时发布相关通告,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做好问题线索收集分办并抄报监督指导及问题线索组。
(二)深入自查自纠(5—9月)。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结合实际,全力开展自查,对执法工作进行“全面体检”,对执法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汇总形成问题清单,对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清理,边查边改,祛疴治乱。要坚持显性问题和根源问题一体排查,内部管理主动查、外部线索倒逼查、重点问题深入查相结合,全面摸清问题底数。要认真分析问题原因,明确工作要求,强化工作力量,细化实化整治措施,建立台账,实施销号管理,狠抓问题整改,做到认识到位、剖析到位、整改到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要分别于4—9月期间每月20日前向领导小组报送阶段性自查自纠情况及问题线索排查整治清单,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报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三)加强督察指导。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强化沟通指导,建立健全请示汇报、协调联络、信息报送等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推进、调度有效、及时纠偏。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综合督察组,适时开展督察,运用突击检查、实地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真查真改、立行立改。出现整治工作不力、“躺平式”工作等问题的,及时采取通报批评、函询约谈、督办等方式要求限期改正;对整改迟缓、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甚至拒不整改的,按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要深入执法办案一线了解实际问题,注重听取基层群众和一线执法人员呼声,回应社会关切,突出整改实效。
(四)做好总结报告。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要对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梳理,于10月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同时各附不少于2个典型案例并进行深入法治剖析。追责问责、容错免责情况要“见人见事,直面问题”并作专题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汇总后形成总结报告按要求上报。
第三阶段(长期推进):全面总结提升阶段
系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进一步研究制定治本措施,尽快补齐制度短板,加快构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对需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提出意见建议或启动相关程序。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建立健全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执法监督体系,完善法治督察与党内其他监督贯通协调、一体化推进,行政执法与法律监督衔接等工作机制,推动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以专项整治为契机,提高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重要党内法规的自觉性和制度刚性,深化法治督察工作实践,在完善督察机制、创新督察方法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法治督察队伍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大执法领域重大法治事件督察力度,健全完善重大法治事件督察机制程序,切实把专项整治成果转化为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常态长效机制。
五、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践行法治为民。将专项整治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央和省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相结合,与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相结合,与践行“法治为民办实事”相结合,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加强统筹协调,压实主体责任。此次专项整治是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全面依法治县重点工作项目,亦是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重点工作,县委依法治县办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作用,强化与纪检监察机关、党委宣传部门协作配合,加强对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的督促指导。要强化公安、交通运输系统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压实责任。形成条块结合、协同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三)突出正本清源,实现常治长效。坚持标本兼治,切实从制度层面找出“病灶”、拔除“病根”,对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相关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对违反上位法规定的,不符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的,要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坚持举一反三,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做到整改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坚持强基固本,着力解决基层执法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切实提高一线执法能力水平,有效提升行业管理和基层治理效能。坚持“见人见事”,全面落实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按规定进行移交,对后续处理情况,要及时跟进、了解掌握。坚持开门整治,紧盯群众关切,切实解决群众困难事、烦心事,加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措施成效的宣传,让群众支持、监督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感到变化、看到成效、得到实惠。
附件:马关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及职责
附件
马关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
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李 斌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委依法治州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蒋正高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谢欢庆 副县长
成员:赵昌鸿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王应光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委网信办主任、县政府新闻办主任
熊开良 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副主任、县司法局局长
龙 勇 县信访局局长
王佩勇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数据、局长
周德辉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梅有恩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钱加相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万朝生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袁先进 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主要职责:全面统筹马关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安系统专项整治专班设在县公安局、交通运输系统专项整治专班设在县交通运输局。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主任:熊开良 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副主任、县司法局局长
副主任:万朝生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富梅 县司法局副局长
徐 盛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员:彭孝江 县委宣传部新闻网信股负责人
张 椿 县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
蔡清友 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股长
陶晓明 马关县舆情信息中心主任
何大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韦恩菲 县司法局工作人员
刘清荣县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股负责人
王天伟县信访局三级主任科员
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统筹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任务落实;督促协调各工作组落实职责任务。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监督指导及问题线索组、督察督办组。
各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张富梅 县司法局副局长
成 员:蔡清友 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股长
彭孝江 县委宣传部新闻网信股负责人
陶晓明 马关县舆情信息中心主任
何大鹏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徐 盛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主要职责: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做好请示报告,收集编发工作信息;做好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工作;承担相关会议组织工作。
(二)监督指导及问题线索组
组长:赵昌鸿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副组长:熊开良 县司法局局长
成员:陈秋婕 县人民检察院三级检察官
吴传义 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股股长
刘忠刚 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郑天明 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大队长
徐 盛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韦恩菲 县司法局工作人员
王天伟 县信访局三级主任科员
主要职责: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收集汇总并分办交办问题线索;建立工作台账;推动健全相关长效机制。
(三)督察督办组
组长:张富梅 县司法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 强 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成员:吴传义 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股股长
蔡清友 依法治县办秘书股股长
郑天明 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大队长
韦恩菲 县司法局工作人员
刘清荣 县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股负责人
黄如东 县道路运输局安全监督与政策法规宣传股负责人
主要职责:对重点问题线索进行挂牌督办;牵头组织开展实地督察;做好通报批评、函询约谈、督导检查等工作;督促落实追责问责。
三、公安系统专项整治专班
设在县公安局(名单略)。负责具体组织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推进情况,就重大问题进行请示汇报。
四、交通运输系统专项整治专班
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名单略)。负责具体组织开展全州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推进情况,就重大问题进行请示汇报。
【文字解读】马关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