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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暨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整改推进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更新时间:2017/08/17

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马关县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暨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整改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6日

马关县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暨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整改推进方案

为认真落实州政府专题会议精神,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任务整改,结合马关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推进情况的督查通报》(云办发电〔2017〕59号)《云南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2017年4月份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及州人民政府7月9日召开专题会议的要求,针对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推进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快推进全县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整改工作,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取得实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深入推进城市“五治”行动

1.治乱治理市容环境乱象。按照“健全机制、集中整治,条块结合、辖区负责,突出重点、全面覆盖”的原则, 2017年依法治理占道经营、乱摆乱放、乱贴乱画、乱吐乱扔、乱排乱倒、乱搭乱建等多年来积攒的城市乱象,市容环境明显好转。

责任领导:陈 伟 县委常委、副县长

责 任 人:陈明帅 县住建局局长、县人居办主任

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国土局、住建局、市管局、环保局、道路运输管理局、马白镇

完成时限:2017年9月30日

2.治安整治治安突出问题。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两抢一盗”、侵财性暴力犯罪、打架斗殴等治安案件,加强平安法治马关创建工作,2017年重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严防“黄、赌、毒”问题滋生,推进刑侦平台建设、视频侦查工作建设,强化巡逻防控,提高街面见警率。

责任领导:段建光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责 任 人:左光敏、钱允斌、李剑锋 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

责任部门:县法院、检察院、综治办、住建局、司法局、马白镇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

3.治脏治理重点区域脏迹。2017年全面开展车站、广场公园、公共厕所、饮食摊点、集贸市场、街巷院落、河道沟渠、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环境整治,创造干净卫生整洁的城市环境,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新建城市公厕11座,改建提升城市二类以上公厕4座,改建旅游公厕1座。

责任领导:陈 伟 县委常委、副县长

责 任 人:陈明帅 县住建局局长、县人居办主任

责任部门:县文明办、环保局、交通局、卫计局、工信商务局、马白镇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

4.治污治理城市环境污染。以控制机动车污染、扬尘污染为重点,加强城市大气污染治理;以城市景观水域整治、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医疗卫生机构污水治理为重点,加强城市水污染治理;以严格用地准入和减少生活垃圾污染为重点,加强城市土壤污染治理;以严控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商业及社会活动噪声为重点,加强城市噪声污染治理。2017年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继续保持优良;古林箐乡、篾厂乡、八寨镇创建为省级生态乡镇,南捞乡、小坝子镇、大栗树乡、木厂镇、坡脚镇、仁和镇6个乡镇完成省级生态乡镇创建申报工作,金厂镇、都龙镇、夹寒箐镇、健康农场4个乡镇(场)行政管辖内6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创建为州级生态村。2017年推行城市道路人工保洁与机械化清扫相结合等低尘作业方式,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汽车客运站点污水处理率达70%;餐饮油烟及占道经营露天烧烤得到有效治理。

责任领导:杜兴宏 副县长

责 任 人:胡榜惠 县环保局局长

责任部门:县公安局、住建局、国土局、交通局、文广体旅局、水务局、工信商务局、市管局、马白镇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30日

5.治堵治理城市交通拥堵。着力整治城市交通拥堵,启动实施停车收费制度,解决行车难、停车难、行路难问题,加强动静态城市交通秩序管理,加强车辆分流和交通疏导,综合治理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对电动摩托车、老年人代步车等无证照非机动车辆的管理。优化城市路网结构,打通城市交通梗阻。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倡导绿色出行。加强停车场设施规划建设,科学制定车位配建标准,盘活单位、小区、道路、公共区域等可利用的存量停车资源。2017年增设200个车位的停车场地、完成网上沟通平台搭建、排查堵点乱点不低于2个,确定至少2条秩序严管街,1条示范路,投入治理拥堵资金200万元。

责任领导:段建光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责 任 人:徐天俊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住建局、交通局、国土局、马白镇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30日

(二)加快实施城市“三改”工程

1.改造旧住宅区。结合城镇棚户区改造、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加大城市供排水、燃气、电力、通信、网络、市政道路、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设施建设。通过提升绿化景观、改造建筑立面、推进节能改造、实施规范管理等方式,对符合拆迁条件的旧住宅区进行改造。2017年编制完成《马关县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启动改造城镇棚户区500户,启动逢春片区部分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责任领导:陈 伟 县委常委、副县长

责 任 人:陈明帅 县住建局局长、县人居办主任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信商务局、财政局、国土局、马白镇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31日

2.改造旧厂区。结合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对需要改变用途的旧厂区,以及土地利用效率低、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工业厂房,实行集中拆除、腾笼盘活、关停收回或搬迁整治。

责任领导:陈 伟 县委常委、副县长

责 任 人:普丹能 县工信商务局局长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国土局、环保局、马白镇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

3.改造城中村。在保护好古建筑、历史街区和特色风格建筑的基础上,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结合旧城区改造和城镇棚户区改造,对符合拆迁条件的城中村进行改造,对不符合拆迁条件的城中村和城郊结合部进行改善提升。

责任领导:陈 伟 县委常委、副县长

责 任 人:陈明帅 县住建局局长、县人居办主任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文广体旅局、马白镇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

(三)依法拆除违法违规建筑

按照“杜绝增量、消化存量、建立机制、确保长效”的要求,采取分时、分区、分类、分期的方式,依法重点整治未经规划建设许可,未批先建、批后加建的违法违规建筑和沿街私搭乱建,以及违规侵占道路、河道、绿地、广场等“占天占地”、“长高长胖”的违规建筑,坚决治理“握手楼”、“阴沟楼”、“花脸楼”等乱象。2017年拆除违法违规建筑4.7743万平方米,对新增违法建筑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责任领导:陈 伟 县委常委、副县长

责 任 人:陈明帅 县住建局局长、县人居办主任

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国土局、交通局、文广体旅局、法制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

(四)切实增加城市绿化面积

因地制宜利用城市空间开展增绿、建绿工程,推广立体绿化工程,实施见缝插绿、拆墙透绿、垂直绿化工程,广泛种植适应当地气候条件的树种,保护好城市的山水林田湖等生态细胞,大幅增加城市绿地面积,提高建成区绿地率、绿视率、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2017年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启动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相关规划编制工作。

责任领导:陈 伟 县委常委、副县长

责 任 人:陈明帅 县住建局局长、县人居办主任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林业局、水务局、马白镇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

(五)有序推进农村“七改”行动

1.改路改造农村道路。以建制村通硬化路为重点,逐步向集中居住点、农业园区、农业旅游点延伸。尽量结合现有乡村道路,就地就近取材进行村内道路硬化,合理确定道路宽度,实现村内道路等级提升。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传统村、生态村、旅游村等路面硬化要做到与自然人文相和谐。2017年底实现100%建制村通村硬化路。

责任领导:杜兴宏 副县长

责 任 人:谢欢庆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责任部门:县委农办、发改局、住建局、财政局、文广体旅局、农科局、扶贫开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8月1日

2.改房改造农村民房。完善提升村庄规划,建立健全农村建房规划许可管理,推行农村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制度,改变农村违规建房乱象,杜绝增量,消化存量。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力度,提高农房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大力推广农村特色民居设计方案通用图,改善农村住房居住功能,逐步实现外观特色化、内部功能现代化和人畜分离、厨卫入户。2017年启动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8082户,年内完成90%的建设任务。

责任领导:陈 伟 县委常委、副县长

责 任 人:陈明帅 县住建局局长、县人居办主任

冉永富 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责任部门:县委农办、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人行马关县支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

3.改水改造农村饮水。加快乡(镇、场)自来水厂建设,2017年计划实施改水工程242件,涉及13个乡镇80个村委会265个村小组(含2所农村学校)6.36万人。完成5个乡镇集镇供水设施建设。

责任领导:王 勇 副县长

责 任 人:刘跃德 县水务局局长

责任部门:县委农办、住建局、财政局、卫计局、环保局、扶贫开发局、人行马关县支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

4.改电改造农村用电。大力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2017年建设10kV线路长39.65km,400V及220V线路长33.85km,台变安装31台。

责任领导:袁智勇 副县长

责 任 人:袁自龙 县发改局局长

责任部门:县委农办、工信商务局、财政局、住建局、扶贫开发局、马关供电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马关分公司、中国电信马关分公司、中国联通马关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8月31日

5.改圈改造农村牲畜养殖圈舍。按照“人畜分离、厨卫入户,集中建圈、科学养殖”的要求,农科局计划改进畜禽饲养方式,大力推进畜禽集中养殖点建设,引导农民单独建设畜厩等附属用房或集中养殖区,推进标准化、规模化畜禽养殖,提高畜禽集中圈养率和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2017年生猪、蛋鸡、肉鸡、肉牛、肉羊规模化比重分别达26%、66%、31%、16%、31%;2017年规模化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7%。

责任领导:袁智勇 副县长

责 任 人:姚丽洪 县农科局局长

责任部门:县委农办、环保局、住建局、林业局、扶贫开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

6.改厕改造农村厕所。按照“数量充足、布局合理、干净无味、使用免费、有效管理”的要求,加快推进乡(镇、场)政府所在地公厕建设。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公厕建设任务。

责任领导:陈 伟 县委常委、副县长

责 任 人:陈明帅 县住建局局长、县人居办主任

责任部门:县委农办、财政局、扶贫开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

7.改灶改造农村炉灶。加大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积极推进“以电代柴” “以气代柴”,引导农村改灶与沼气建设、改厕和改圈相结合。推动燃气下乡,引导农村使用液化天然气,同步推广使用电炊具、气炊具、节能灶。加速成型燃料开发利用,积极推广高效低排放节能生物质炉灶,改善室内空气质量,减少柴薪消耗、减少煤炭消耗、减少污染排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引导农村改灶与沼气建设、改厕和改圈相结合,同步推广使用电炊具、气炊具、节能灶。

责任领导:陈 伟 县委常委、副县长

责 任 人:陈明帅 县住建局局长、县人居办主任

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农科局、林业局、发改局、扶贫开发局、马关供电有限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

(六)着力抓好农村“三清”工程

1.清洁水源。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 2017年完成日供水量200 m3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完成对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周边排污源、排污口和违法建筑清查摸底,登记造册;完成日供水量200m3以上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河道(库塘)清淤整治;开展南山河段、新堡寨河段、马夹冲河段、赌咒河河段清淤治理工作;开展大丫口水库、灿可水库、鱼洞门水库、达号水库水环境安全警示标识设置和库区清理整治工作;认真落实“河长制”,确保县内每一条河道都有一名副处级以上干部挂钩,并按照上级要求抓实河道管理工作。

责任领导:王 勇 副县长

责 任 人:刘跃德 县水务局局长

责任部门:县委农办、环保局、卫计局、住建局、农科局、林业局、扶贫开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

2.清洁家园。以乡(镇、场)“两污”处理项目建设为重点,按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的“五有”要求,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重点村庄污水治理工作。2017年新增污水处理设施覆盖乡镇2个,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乡镇4个,新增生活垃圾有效治理自然村776个。

责任领导:陈 伟 县委常委、副县长

责 任 人:陈明帅 县住建局局长、县人居办主任

责任部门:县委农办、发改局、财政局、环保局、农科局、扶贫开发局、人行马关县支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

3.清洁田园。以清除田间地头农业生产废弃物为重点,对农业生产全过程进行清洁化控制,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实现农膜综合利用、粪污无害化处理、不可降解农地膜等安全回收处置,提升农业清洁生产水平。2017年全县计划化肥使用量为56430吨;2017年全县计划农药使用量为530吨;自2017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建设一批废旧地膜回收加工点,逐步健全废旧地膜回收加工网络,力争在2016年全县废旧地膜回收利用82.3吨(占地膜使用量的10%)的基础上,2017年提高到20%,地膜回收量达165吨。

责任领导:袁智勇 副县长

责 任 人:姚丽洪 县农科局局长

责任部门:县委农办、工信商务局、环境保护局、住设局、扶贫开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

(七)抓实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一是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进一步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强化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居工程任务圆满完成。二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马关县公共租赁住房暂行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批、公示、轮候和退出制度,严格申请、审批程序,加强对对象的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定期核查,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切实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需求,不造成保障性安居工程闲置。逐步探索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物业管理市场化运行机制,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责任领导:陈 伟 县委常委、副县长

责 任 人:陈明帅 县住建局局长

责任部门:教育局、卫计局、财政局、扶贫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深入学习,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大局意识,继续发扬勇于担当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要求和全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推进会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开拓创新精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注重工作统筹,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任务,要做好政策、方案、力量、资金、进度等的统筹,加大工作的推进落实力度。

(三)细化任务,确保实效。按照2017年工作要点,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分解任务目标、确定时间进度,建立各自的分台账。要紧密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把调查研究作为经常性工作,加强对重大问题和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的研究,提出有价值、有分量的解决措施和方案,及时加以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四)加强督查,促进工作落实。对分解的任务、制定的方案,要层层压实责任,以一抓到底的决心抓出成效。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人居办要以简报、通报、专报等形式晾晒成绩,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要加大督查力度,该亮红灯时要及时亮红灯,及时跟踪并报告工作落实情况,对问题久拖不决、影响恶劣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同时,请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及县直各有关牵头单位于每月的22日前将落实情况及报表报县人居办(联系人:杨文婵,联系电话:7121626 ,15398317760,邮箱:568350735@qq.com,马关县人居环境行动群:437032622)。

附件:马关县2017年度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整改推进任务分解表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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