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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更新时间:2017/09/01

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马关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8日

马关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水资源的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文山州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节水办〔2017〕1号)要求,结合我县水资源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大意义

(一)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实现水资源永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是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任务。

(三)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是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保障我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随着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加快推进,水资源与人口、土地、生产力布局不匹配将更加突出,用水供需矛盾将更加尖锐,必须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

(四)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是推进水利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建设节水型社会是水利现代化的核心任务,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能够有效促进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转变、水资源粗放型开发向集约型管理转变、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加快水利现代化进程。

二、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思路和目标

(一)工作思路。在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各个环节,通过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和工程等措施,建立与我县水资源优化配置相适应的水资源管理体系,提高全民的水资源节约与保护意识,实现生产和生活上用水的高效合理。

(二)工作目标。建立“五大体系”,即以水资源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为核心的水资源管理体系、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经济结构体系、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的工程技术体系、满足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要求的监控体系、公众自觉节水的行为规范体系。到2020年,全县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1.26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54立方米以下;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95%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以上;市政污水处理率达到85%。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全部纳入计划用水管理。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60%;工业用水计量率100%;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际实施面积占计划实施面积比达到100%,实际执行水价加精准补贴(补贴工程运行费部分)占运行维护成本比达100%;制定并实行《城镇居民用水实施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实施方案》;按标准足额征缴水资源费;实行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执行节水“三同时四到位”管理制度;节水企业建成率≥40%;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45%;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率≥10%;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10%以下;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居民家庭节水器具普及率100%;市政污水再生水利用率≥15%。

三、工作任务

(一)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制定全县各行业和各部门、各企业、各灌区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根据水体纳污能力提出排污总量控制指标。建立以用水和纳污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进行水权交易试点。推行国家有关节水的政策、技术、方法、标准,负责节水型产品认定,负责建设项目“三同时四到位”制度的管理验收和监督检查;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争取在3—5年内初步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和调度中心,对水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和科学调度,提高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科技在水资源管理中的贡献率。(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协办单位:县环保局、住建局、农科局、统计局、发改局、工信商务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

(二)加强水资源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管理工作现代化。建设水资源监控与管理系统,实施对我县地下水的水量、水位和地表水的水质以及污水排放等情况的全方位动态监测,提高全县的应急供水调度能力,确保全县的供水安全。(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协办单位:县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局、农科局、统计局、发改局、工信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

(三)大力推进城市节水。开展节水型城市建设,大力发展城乡供水一体化。按照国家《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大力推广应用经国家认证机构认证的节水便器、节水水嘴、淋浴器等节水器具。严格执行节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禁止销售不符合节水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加强节水器具和节水产品的推广普及。实行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合理调整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积极推行阶梯式水价制度。对非居民用水大户开展年度用水报告制度和计划用水申报制度,加强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和维护管理,不断降低供水管网的漏失率,到2020年,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下。定期开展单位水量平衡测试或用水效率评价,强化洗浴、游泳、水上娱乐、洗车、宾馆、饭店、机关、单位、社区、学校和餐饮服务业等的用水节水管理。县城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使用节水型用水器具。逐步更换非节水型用水器具,以减少水的浪费和消耗。(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协办单位:县发改局、农科局、教育局、财政局、水务局、工信商务局、卫计局、文广体旅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

(四)抓好农村供水、排水体系建设,逐步改善农村水环境。采取多元化融资方式,统筹规划,先试点后展开,加快推进农村供水、排水体系建设,保障农村集中安全供水。同时做好农村饮用水源保护、污水集中收集处理与水质监测,逐步改善农村水环境。按照“先重后轻,先急后缓,先安全后方便”的原则,优先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协办单位:县财政局、住建局、农科局、统计局、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

(五)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加快制订《马关县农业高效节水减排规划》,严格按照《云南省农业节水纲要(2013—2020年)》,推进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全面推进渠道防渗、管道输水等田间渠系配套工程建设,合理采用喷灌、滴灌等高效节水技术,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和效益;推进灌区安装用水计量设施,提高灌溉用水计量率。调整农业结构,优化种植、养殖制度,推进特色经济作物、山地牧业、淡水养殖跨越发展。选育和推广耐旱作物品种,积极开展农作物、畜禽、渔业需水试验研究,加强农村标准化种植和标准化养殖用水管理,推进农业种植、养殖用水定额控制。发挥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作用,发展和完善农民用水户协会,推广农耕、农艺、标准化养殖节水措施,建设节水高效农业和生态农业。(牵头单位:县农科局;协办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水务局、工信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

(六)推进工业节水。调整工业产业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禁止扩建、新建高耗水、高污染项目。按照《重点工业行业用水效率指南》,指导工业企业开展节水对标达标行动,加强节水技术改造,强化用水计量器具监督和检测,加大节水计量检测能力投入,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推广污水处理再生利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加强重点用水户管理,开展年度用水报告制度和计划用水申报制度,实行节水企业达标验收制,做好工业节水减排工作, 到2020年节水型企业建成率达40%,完成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中金共和资源有限公司、云南云铜马关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等节水企业建设。全面开展工业用水计量,计量率100%。(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协办单位:县水务局、环保局、发改局、住建局、统计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

(七)抓好节水示范区建设,建设一批节水型社区、节水型灌区、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单位。根据文山州“十三五”县域节水型示范县(市)及节水型单位目标任务要求,到2020前完成以下节水型社会建设任务:

1.建成节水型学校1所。(牵头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协办单位:县教育局、水务局)

2.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建成率≥45%。2017年,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改局、水务局、环保局4家单位开展节水型单位建设;2018年,对县工信商务局、国土局、住建局、安监局4家单位开展节水型单位建设;2019年,对县财政局、文广体旅局、教育局、农科局4家单位开展节水型单位建设。(牵头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协办单位:县发改局、水务局、环保局、国土局、住建局、安监局、财政局、文广体旅局、教育局、农科局)

3.开展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建成率≥10%。2017年,完成木兰苑节水型小区建设;2018年,完成蘭庭苑节水型小区建设;2019年,完成亚龙尚城电力花园节水型小区建设。(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协办单位:县水务局、马白镇人民政府)

(八)推进水资源循环利用。加强污水处理厂(站)的建设和管理,逐步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再生利用比例,将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将非常规水源利用工程纳入水源工程建设和管理。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和公共建筑的绿化景观用水必须严格按要求设计建设再生水系统并优先使用再生水。城镇进行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时,推广建设渗水地面和雨水蓄集利用工程。(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协办单位:县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水务局、工信商务局、文广体旅局)

(九)推进水价改革。积极稳妥加快水价改革,健全完善合理水价体系,推进水资源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制订合理的水利工程供水和城市供水价格,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合理调整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推进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非居民用水户实行用水超计划或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健全高耗水行业与一般行业、丰水期和枯水期的差别水价制度。探索建立水权制度,积极培育水市场和水权交易工作,运用市场机制合理配置水资源。(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协办单位:县住建局、水务局、工信商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十)加强宣传,转变观念,树立全社会节水意识。结合实际,从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通过多种形式,深入持久地开展节水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水资源紧缺的严峻形势,宣传水资源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节约用水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宣传节约用水的新方法。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教育,使全社会充分认识我县的水环境,掌握科学的水知识,树立节水的新观念,增强全民的水忧患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珍惜水、节约水、保护水的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协办单位:县教育局、发改局、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局、农科局、文广体旅局、卫计局、统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

四、实施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也是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要求。大力开展节约用水,不仅可以弥补水资源的先天不足,缓解水的供需矛盾,还可以减少污水排放,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是一件利国利民、造福子孙后代的举措。为此,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站在坚持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自觉性,发挥创造性,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将节水制度的建设作为重点,综合采用经济、法律、行政、技术等手段,促进中水回用和节水器具推广,逐步实行阶梯式供水价格制度,实现经济发展与水资源优化配置,节水与治污相结合,努力提高污水处理率、中水回用率。

(二)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职责,落实专人负责,切实抓好制度建设和节水工程建设。各级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相互配合,主动加强联系,及时互通信息,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牵头单位要明确具体负责人,并于9月10日前将名单(含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县水务局。联系人及电话:杨朝荣,7122475,QQ,690858863@qq.com。

(三)完善投入机制。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税收、价格等政策,积极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按照《云南省节约用水条例》规定,将不少于20%的县级留成水资源费、超基本水价的阶梯水费、累进加价水费和差别加价水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用于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支持节水关键技术的示范推广和节水宣传,支持工业、农业、城镇和农村节水示范工程和再生水、雨水蓄集利用设施建设等,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强取用水管理,创建节水型单位。

(四)强化责任考核。建立健全区域和行业用水效率考核指标体系,实行量化考核。对违反节约用水有关规定,造成用水浪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保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全面建成节水型社会。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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