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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巴西菇产业扶贫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更新时间:2017/10/10

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马关县巴西菇产业扶贫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30日

马关县巴西菇产业扶贫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举全省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意见》(云发〔2015〕14号)、全省产业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和州委、州政府《文山州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文政办发〔2017〕17号)文件精神,《中共文山州委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文发〔2017〕22号)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产业发展扶持力度,更好助推全县精准扶贫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扶持奖励对象

(一)马关县鸿达食用菌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二)与协会签订有收购订单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已脱贫户)。

二、扶持标准及方式

(一)协会按“五个统一”的模式进行合作发展。即:统一提供菌种、统一技术培训、统一配方施肥、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定价收购。

(二)建档立卡贫困户

1.每棚一次性补助用地和水、电、路、垃圾池等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资金6000元。

(1)基础设施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选址、统一组织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交协会统一管理使用。

(2)集中种植点由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协会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每个集中种植点种植不低于20个标准大棚。

(3)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扶持资金待乡(镇)人民政府将种植及基础设施建设地块落实后,由马关县耕盈农业开发公司一次性拨付给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不直接兑现给农户。

2.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棚给予1.5万元全额贴息扶贫小额信贷资金支持,贷款期限最高3年。

3.上述二项内容所涉及的补助,每户不得超过2个标准大棚。已享受过2000元县级产业扶持资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不能重复享受补助。即在享受集中种植点建棚时要扣除已享受的2000元。

(三)协会

1.奖励。协会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个大棚每年纯收入达2万元以上的(以银行付款凭证为准)每年每棚给予1000元的奖励。协会按合同收购完所有产品,经过核实后(以银行付款凭证减去所有成本大于等于2万元)一次性兑付奖励资金。

2.惩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合作社或公司采用不正当手段套取政府奖励资金、虚报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面积、产量、收入)等,一经查实,政府将勒令退回所奖励资金,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将合作社或公司列入诚信失信黑名单。

三、资金管理办法

(一)项目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实行资金专账储存核算。

(二)审批及兑现奖励资金程序:协会提出申请,并上报奖励花名册——乡(镇)人民政府核实验收——农科局抽查审批——马关县耕盈农业开发公司兑付奖励资金。

(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持贴息贷款按要求办理;划拨给乡(镇)的地租及基础设施建设款按相关财务要求办理。

四、乡(镇)人民政府与协会商量做好选址租地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并按要求收集相关资料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档案管理。

五、本办法由县农科局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同时,《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2017年巴西菇产业扶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马政办发〔2017〕76号)同时废止。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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