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马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血液采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更新时间:2017/12/11

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积极组织、宣传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参与无偿献血,有力地推进了献血事业的发展,为全县、乃至全州的用血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仍有部分单位对无偿献血工作的意义认识不高、重视度不够,措施不够有力,未能及时完成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献血任务。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献血条例》,确保全县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血液保障能力,确保圆满完成2017年州人民政府下达我县的工作任务。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将2017年无偿献血血液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站在为人民健康负责的高度,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把组织参与无偿献血活动列入工作日程,明确专人负责无偿献血工作,积极宣传和动员本单位人员参加无偿献血,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献血计划任务。

(二)国家机关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党员、共青团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要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带头参加无偿献血。

(三)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和教育,特别是新闻媒体,应充分利用传播媒介优势,大力开展公益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无偿献血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参加无偿献血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四)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云政办发〔2017〕59号)文件精神(详见附件1),对参加献血的公民,所在单位要予以支持,献血后应给予适当误餐、交通补贴和1-2天献血假,引导适龄公民积极献血。

(五)由于管理系统更新,各单位如果对本年度无偿献血血液采集工作完成情况有异议的,请持本单位职工《无偿献血证》到县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核查(详见附件2)。

二、采血安排

(一)为保障无偿献血血液采集工作能正常运行,州血站将于2017年12月10日、12月24日在马关县淞江花园开展无偿献血活动,请各级各部门积极动员本单位人员参加无偿献血。

(二)各单位若想组团参加无偿献血,可以直接与县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县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与文山州中心血站协调,由血站派采血车上门开展采血服务。县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陶玉明;联系电话:7125292;QQ:642874762。

附件:1.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pdf

      2. 附件2:2017年各单位无偿献血任务及完成情况统计表.doc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7日

 

         责任编辑:付仕昆  

关闭

上一篇: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的通知
下一篇: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公平 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