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4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中省级牵头落实单位对应的我县各乡(镇、场)、县直各相关单位即作为我县牵头落实单位,请严格对照相关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主动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请示汇报,切实抓好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二、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量永久关停政府信息公开专网和部分政府门户网站的通知》(文政办发〔2016〕305号)精神,政府信息公开专网及部分政府门户网站关停后,县(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因此,县级各部门要认真对照《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以及《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四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抽查情况通报的通知》(马政办发〔2017〕34号)要求,认真梳理涉及本单位(部门)应公开事项,及时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和电子政务网络股(政务公开办公室),由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相应栏目进行公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和电子政务网络股(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根据国家和省州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近年来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在马关政务网上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专栏,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按时报送相关信息进行公开。
三、根据政府网站评价指标体系中关于严禁“开天窗”、杜绝“僵尸栏目”等要求,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41号)中关于“要围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专栏”的要求,请各单位及时将应该公开的有关信息及其它需要在马关政务网进行公示公告的信息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把关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和电子政务网络股(政务公开办公室)进行集中发布。若因公开信息报送不及时、把关不严等出现未公开、迟公开及信息出现错误、错别字等导致政务公开工作被上级通报的,县人民政府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
四、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的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请于2017年11月25日前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办将对各单位上报的要点落实情况在马关政务网上集中发布。联系人及电话:赵龙双、付仕昆,7122435。邮箱:mgzfb@126.com。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3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县检察院、法院,县委各部委,各人 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省、州驻马单位。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