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马关县2017年城乡公厕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5日
马关县2017年城乡公厕建设实施方案
为有效改善和提升全县城乡人居环境,加快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着力解决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如厕难”问题,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云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公厕建设行动方案》《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指标分解的通知》(云建办〔2017〕46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中共马关县委办公室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马办发〔2016〕127号)及《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等3个方案的通知》(马政办发〔2016〕184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决策,落实省、州、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城乡公厕规划建设与管理,提升公厕建设管理水平与环境卫生质量,扎实推进“美丽马关”建设,有效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二、总体目标
坚持“固定式公厕为主、组合式公厕为辅、沿街公共建筑内厕所对外开放”原则,通过“新建一批,改建一批,提升一批”的方式,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男女厕位比例与实际需求相一致的城乡公厕服务体系。
三、具体任务
根据《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7年城乡公共厕所及旅游公厕建设分解任务的通知》(文住建发〔2017〕19号)《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州住房城乡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指标分解表的通知》(文住建发〔2017〕31号)要求,2017年全县需完成113座城乡公厕新建、改建任务,具体任务如下:
(一)县城区新建11座,改造提升4座,旅游公厕改造提升1座。
(二)乡(镇)党委、政府所在地新建10座:夹寒箐镇1座、木厂镇1座、仁和镇1座、坡脚镇1座、八寨镇1座、都龙镇1座、南捞乡1座、大栗树乡1座、古林箐乡1座、篾厂乡1座。
(三)行政村新建87座。
马白镇:老芬寨1座,山边1座;
南捞乡:龙歪1座、三棵树1座、老槽坡中寨1座、布忙中寨1座、布苏(一组、二组)1座、布忙下寨1座、风吹坡(烂泥寨)1座、漫铳下寨1座、大竹棚1座、沙田1座、吐达1座;
坡脚镇:上板栗树1座,水淹坝1座;
大栗树乡:水头1座、岩脚二组1座、梭板一组1座、石洞1座、老房子1座、上寨1座、大石洞1座、地房1座、薄竹箐1座、平坦1座、东瓜林1座、箐脚一组1座、牛么果1座、坡头1座、下寨1座、中寨1座、河湾子1座、马西坡1座、火山(板桥村委会)1座、马湾子1座、草果林1座、水头二组1座、磨槽湾1座、深沟1座、上黄草坝1座、长箐1座、麻栗山1座、地房丫口1座、老长地1座、新发寨下组1座、老寨子1座、火山(大腻科村委会)1座;
八寨镇:中寨二组1座、下汤锅箐1座、下河冲1座、坪子上1座、寨头1座、干沙坡1座、炮房1座、手帮岩上寨1座、窝拖寨一组1座、扎革底1座;
仁和镇:老将箐1座、柑子树1座、夹冲1座、箐头下组1座、老张坡下组1座、小箐口1座、小田1座;
木厂镇:月亮田1座、黄泥田1座、牙库打上寨1座、三七园1座、湖广寨1座、滑石板1座;
夹寒箐镇:丫口寨1座、上慢龙1座、上天慢1座、石岩寨1座、比里1座、水头小寨1座、落水洞1座、小火坡1座、白岩脚1座、麻栗山1座、独脚寨1座、磨石寨1座;
小坝子镇:大梁子1座;
都龙镇:波龙片区1座,波夺1座;
金厂镇:老寨1座,下天雨二组1座;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城乡公厕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马关县城乡公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 伟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袁自龙 县发改局局长
陈明帅 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卢伟高 县委督查室主任
黄丽兰 县政府办副主任
普丹能 县工信商务局局长
田孟梅 县财政局局长
朱开生 县国土局局长
谢欢庆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姚丽洪 县农科局局长
陈胜应 县人社局局长
杨立海 县教育局局长
龙玉祥 县卫计局局长
蔡光超 县文广体旅局局长
胡榜惠 县环保局局长
冉永富 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杨朝亮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 王 县供销社主任
张治宏 县烟草公司经理
各乡(镇、场)行政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负责马关县城乡公厕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检查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住建局,由陈明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钟绍久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领导小组成员因人事变动调整的,由其接任者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五、工作职责
(一)县住建局:负责编制公厕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申报;负责组织实施县城公厕改造及建设。
(二)县发改局:负责项目立项报批、向上争取扶持资金。
(三)县财政局:负责城乡公厕改造及建设工作的资金保障。
(四)县环保局:负责做好环评审批工作,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
(五)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相关单位按要求做好公厕改造及建设工作。
(六)县国土局:负责做好公厕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七)县爱卫办:负责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做好公厕开放、服务管理的检查考核评比。
(八)县文广体旅局:负责做好县城公厕改造及建设的宣传报道。
(九)各乡(镇、场):负责辖区内公厕选址,组织实施辖区内公厕建设及管理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县住建局要配合各乡(镇、场)、县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05)、《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以及省住建厅印发的要求,结合实际,做好公厕选址和设计工作。公厕选址方案要按程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厕建设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充分考虑男女比例以及不同人群的需求,做到识别性强、设施完善、功能实用。
(二)落实责任,一步到位。城乡公厕建设项目由各成员单位负责协调组织实施。县住建局,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负责抓好督促落实,确保项目建设按时按质完成。
(三)拓宽思路,多渠道运营。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公厕管理模式,拓宽渠道,鼓励社会资金和社会力量参与公厕建设和管理,建立切实可行的管理经费补偿机制,保障公厕良性运转。
1.公厕建设完工后可以通过招标方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或委托专业公司管理等办法,做好日常保洁和管护工作,所需管理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2.采取有力措施,整合城区范围内所有独立设置和公共建筑附设的公厕资源,实现公厕资源共享。县域内财政供养的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厕实行对外免费开放,由各单位进行必要的改造,设置明显的标志标牌并加强管理,方便群众如厕。
3.公厕的运营管理,按照“因地制宜,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繁华地段独立设置的公厕可采取承包经营、以商养厕、免费开放等运营模式。
(四)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制,要把公厕规划建设管理列入议事日程,按照年度计划抓好工作落实。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意见》(云政发〔2016〕111号,省财政筹措专项资金支持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新建城市公厕10万元/座、改建提升城市公厕4万元/座的标准予以补助,并适时设立省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统筹安排成熟项目进入基金盘子。《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46号),州财政筹措专项资金支持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新建城市公厕3万元/座、改建提升城市公厕1.5万元/座,乡镇村公厕0.5万元/座标准予以补助。
七、实施步骤
(一)项目选址阶段(2017年4月30日前完成)。各乡(镇、场)及各有关部门应遵循“人口相对集中活动、布局合理、方便群众和游客”原则,在2017年4月30日前完成公厕选址前期工作,完善公厕建设用地相关手续。
(二)制定实施方案阶段(2017年5月15日前完成)。公厕选址及用地手续办理完成后,县住建局统一编制县城区、各乡(镇、场)公厕建设设计方案。
(三)集中建设阶段(2017年10月20日前完成)。县住建局、各乡(镇、场)协调配合,完成县城区新建11座公厕、改造提升4座,旅游公厕改造提升1座,乡(镇、场)新建10座公厕,行政村新建87座公厕的任务。
(四)项目验收阶段(2017年10月30日前完成)。公厕建设项目检查验收,并在全县通报检查情况。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城乡公厕建设工作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既有利于改善人居环境,又有利于展示城乡风貌。各乡(镇、场)及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全力做好城乡公厕建设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宣传栏、微信、短信等方式,大力宣传开展城乡公厕改造及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公厕管理政策、法规、措施,倡导文明如厕,积极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三)及时落实,上报进度。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如实上报公厕项目进度,填写《2017年马关县城市公厕建设管理报表》于每月30日前报(电子版)到县住建局备案;联系人:王勇;联系电话:7122366,15987688964;邮箱:1095843701@qq.com,QQ群:516358983。
附件:1. 马关县公厕标示标牌设计方案
2. 马关县2017年村庄公厕建设进度表
3. 马关县城乡公厕建设管理项目进度明细报表
附件1
马关县公厕标示标牌设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