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直各委、办、局:
为切实加强全县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马关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杜兴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赵华东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胡榜惠 县环保局局长
成 员:王世刚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余 锋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赖震坤 县发改局副局长
罗建春 县财政局副局长
童保文 县工信商务局副局长
钱允斌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朝麟 县国土局副局长
高志聪 县环保局副局长
潘自金 县住建局副局长
殷发标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启恩 县农科局副局长
马树忠 县林业局副局长
高荣锋 县水务局副局长
贺 伦 县卫计局副局长
张国徽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高启刚 县安监局副局长
晏文富 县统计局副局长
晋方鹏 县气象局副局长
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3个专项小组。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胡榜惠同志兼任。
(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小组设在县环保局,组长由胡榜惠同志兼任。成员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商务局、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安监局、统计局、气象局等部门。
(三)水污染防治专项小组设在县环保局,组长由胡榜惠同志兼任。成员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商务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科局、林业局、水务局、卫计局、统计局等部门。
(四)土壤污染防治专项小组设在县环保局,组长由胡榜惠同志兼任。成员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商务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农科局、林业局、水务局等部门。
三、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研究环境污染防治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专项小组主要职责:督促检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期完成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马关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