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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马关县2012年妇幼健康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2/06/12

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马关县2012年妇幼健康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马关县2012年妇幼健康计划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 —2020年)》,全面完成州人民政府确定的2012年“妇幼健康计划”目标任务,切实保障我县妇女儿童健康权益。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妇幼健康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12〕8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为目的,进一步建立健全妇幼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全县妇女儿童健康事业的发展。
  二、目标任务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推动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建立妇女儿童健康保障制度,形成良好的多渠道筹资机制,促进妇女儿童健康事业科学发展;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制度,逐步提高补助标准,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6%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30/10万以下;建立和完善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在内的出生缺陷三级综合防治工作机制,扩大医院出生缺陷发生率监测覆盖面,使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和苯丙酮尿症筛查率达40%以上、听力障碍筛查率达30%以上,确保出生缺陷发生率得到有效控制;开展自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努力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加强儿童重大疾病防治,使婴儿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力度,努力提高住院分娩率。积极统筹财政补助和新农合资金,进一步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水平,确保参合孕产妇在定点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基本服务范围内全免费。动员边远地区、交通不便地区孕产妇提前到定点医疗保健机构待产,对贫困和边远地区孕产妇住院分娩给予临时生活救助,努力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二)加强医疗保健机构管理,切实规范住院分娩服务行为。认真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按省规定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限价标准核定收费,严格实行限价政策,在提供全部服务项目的前提下费用包干,未提供的服务项目应当从包干费用中扣除;建立和完善医疗保健机构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绿色通道工作机制,对危重孕产妇实行免费救治,切实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
  (三)加强妇女儿童重大疾病防治,提高保障能力。免费开展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检测项目,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防治服务,最大程度减少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切实改善儿童健康状况。
  (四)提供免费服务,切实落实出生缺陷三级综合防治措施。将婚前医学检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大力开展结婚登记人群生殖健康咨询服务,对自愿接受婚前医学检查者,提供免费检查。县卫生部门要汇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实施方案,明确免费婚检的机构、对象、项目及流程。县妇幼保健机构要通过发放免费婚检卡、婚检流程图和婚检指南,对需婚检者实行预约服务。县民政、人口计生、宣传、妇联等有关部门要强化宣传引导,为推进婚检营造氛围。县乡医疗保健机构要按照《云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方案》要求,将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和听力障碍3种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作为免费筛查病种,在自愿、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筛查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列支,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新生儿家庭收取任何费用。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新生儿疾病的救助力度,对筛查发现新生儿疾病的患儿,其就医费用随父母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同时,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大力宣传国家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的政策以及妇幼保健知识。
  (五)突出孕产妇孕期保健,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孕产妇系统的管理,将孕产妇产前住院分娩地点的落实和待产服务工作列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开展。
  (六)加强执法监督,净化服务市场。县卫生、人口计生部门要将打击和取缔非法开展助产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行为作为重点执法内容,依法取缔非法行医行为,保障母婴安全。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加大与各有关医学院校的合作力度,拓宽产儿科专业人才培养渠道,解决制约妇幼卫生事业发展的人才瓶颈,大力培养面向基层的产儿科人才;通过管理输出、进修培训、人员派驻及技术指导等形式,加强对乡镇卫生院产科、儿科人员开展全员培训,不断提高乡镇卫生院救治危急孕产妇、儿童的能力和水平;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激励机制,营造良好的人才培养环境,鼓励有适宜能力和服务意识的卫生人才留在基层,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四、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一)成立机构。为确保全县2012年妇幼健康计划顺利实施,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马关县妇幼健康计划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恩情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闻志高  县卫生局局长
      李全斌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周国标  县发改局副局长
      许福金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俊梅  县民政局副局长
      代兴萍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胡 琼  县总工会副主席
      刘晓梦  团县委副书记
      罗章红  县妇联副主席
      杨金龙  县残联副理事长
      邓金波 县卫生局副局长
      尹佳会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卫生局,由邓金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职责分工
  发改局:积极争取国家、省、州专项资金支持,参与研究妇幼健康保障工作,加大妇幼保健和计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财政局:落实妇幼健康计划项目经费,强化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卫生局:加强管理,规范服务,扎实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和孕产妇、儿童保健服务管理以及健康教育等工作,全面完成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婚前医学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
  民政局:积极动员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主动接受婚检,并与双方签订《免费婚检知情同意书》,婚检动员率和《免费婚检知情同意书》签订率分别达100%、95%以上;对农村边远地区孕产妇和贫困孕产妇待产住院分娩按照200元/例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做到应补尽补。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把新生儿疾病筛查纳入婚育学校的教学内容,认真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宣传、动员工作;做好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叶酸增补、优生咨询、优生健康教育等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
  妇联:积极开展妇幼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意识,动员和组织农村妇女参加婚检、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
  工会、团委、残联等部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大力宣传实施妇幼健康计划的意义,组织开展妇幼健康计划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妇幼保健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广大适龄人群主动接受相关妇幼保健服务。
  五、经费保障
  结婚人群自愿免费医学检查成本费用每对152元、新生儿疾病筛查成本费用每例57.5元,均从县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列支;县财政加大对妇幼保健科普知识宣传费的投入力度;适当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报销比例,对农村孕产妇在定点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报销费用在2011年基础上平均提高100元。
  县卫生及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云南省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规范使用和管理上级下达的专资金;县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妇幼健康计划工作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截留、挪用。

                                

主题词:卫生  妇幼保健  实施方案  通知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
 发:县发改局、财政局、卫生局、民政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残联,团县委,县妇联、总工会,   妇幼保健院,办存。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6月11日印发


                                         (共印30份)


         责任编辑: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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