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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生猪定点屠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1/11/19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马关县生猪定点屠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马关县生猪定点屠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及肉品市场重、特大突发事件,确保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根据国家《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中涉及的突发事件是指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违规操作、私屠滥宰、制售注水、病害、劣质肉及肉商集体哄抬肉价、罢市等破坏市场经营秩序,影响城区肉品市场供应,具有重大社会危害性的恶性事件。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县行政区域内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处理方针,坚持日常管理与应急处置相结合,发生突发事件,应积极调动全县的所有资源和力量,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在最短时间内高效、快速、有序地进行处置,力求将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为切实抓好突发事件情况下猪肉市场供应工作,成立马关县猪肉市场供应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经外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县经外局、发改局、工商局、农科局、公安局、监察局、信访法制局、文体广旅局、住建局、国税局、地税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组成,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猪肉市场供应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设三个应急工作小组。
  ——市场供应组:由县经外、农科等部门组成,县经外局为组长单位。主要负责猪肉市场供应的组织协调、应急猪源的组织和生猪、生猪产品的检疫检验。
  ——市场秩序组:由县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住建局市政监察大队等部门组成,县工商局为组长单位,主要负责市场秩序的维护,协调市场应急摊位,打击掺假使杂、短斤缺两、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
  ——综合管理组: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发改局、监察局、信访法制局、文体广旅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组成,各乡镇人民政府为组长单位,负责做好社会秩序、猪肉价格稳定和舆论宣传工作。
  (二)工作机构:县猪肉市场供应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经外局,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县经外局:负责猪肉市场的监测,及时掌握市场动态,落实活猪储备,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制订对策措施,牵头组织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行为。  
  ——县发改局:负责市场猪肉的价格监管,并做好价格信息采集,严厉打击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县农科局:负责掌握所属农贸市场猪肉市场供应状况,及时联系有关部门沟通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猪肉市场供应和肉食品市场监管工作。在应急条件下协调组织猪源调运、控制本地活猪调出,做好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检疫检验,确保群众食肉安全。
  ——县工商局、县住建局市政大队:负责规范猪肉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强市场监管,协调市场内应急摊位供应,查处流通领域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件,严厉打击经销私宰、病死猪肉等各类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秩序。
  ——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对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并协助因猪肉食品危害人体健康的突发事件的查处。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猪肉加工环节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和生产、流通环节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协助相关部门维护猪肉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防止因猪肉供应紧张引发群体性治安案件。      
  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猪肉市场供应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配合各部门做好本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管理工作和猪肉保障供应工作,并协调做好各自当地的猪肉市场供应应急工作
  三、市场供应保障措施
  (一)建立生猪货源档案
  1.确定一批上规模的生猪养殖户名单,建立重点生猪养殖户联系制度。
  2.农科部门对具有30头规模以上的养殖场建立货源档案,掌握生猪生产货源情况。
  3.县内屠宰企业加强与邻近的市县屠宰企业的沟通,建立供求协调机制。积极从昆明、州内八县、县内乡镇及周边地市组织货源供应市场,保证市场投放,每天保持活猪存栏80-100头,切实做到猪肉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二)生猪产销协作、合理组织调运
  建立养殖与屠宰企业挂钩协作关系,在应急条件下,为确保肉食品市场供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合理组织生猪的调(出)安排。同时确保应急猪肉运输畅通。
  (三)猪肉市场秩序保障
  公安、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改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短斤缺两、罢市等损害消费者利益以及破坏市场秩序,扰乱应急处置工作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四)应急响应
  猪肉市场供应发生异常波动时,由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政府报告,同时报有关部门,并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启动本预案。
  (五)应急启动的程序
 启动应急预案后,县猪肉市场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应急措施和手段。
  1.及时协调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猪肉市场供求状况及采取的相关措施,消除消费者心理恐慌,正确引导消费。
  2.及时督促各定点屠宰厂积极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
  3.一旦发生肉商集体哄抬肉价、罢市时,猪肉市场供应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定点屠宰厂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县紧急调运肉类商品,进行异地商品补缺调剂。
  4.及时会同公安、工商、税务、质监、发改、农科、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销售病害肉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5.应急供应期间,各部门要确保通讯联系畅通,保障市场监控协调部门与肉品经营单位的通讯畅通。
  (六)应急结束
  猪肉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处置完毕,终止应急响应。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由县经外局写出总结报告报县人民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和乡镇。
  (七)预案管理、更新和解释
  根据客观情况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经验,不断调整和完善应急预案。预案管理、修订、更新和解释工作由县经外局负责。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主题词:经济管理  生猪定点屠宰△  预案  通知


    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办存。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1月18日印发


                                    (共印40份)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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