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开展工作目标倒逼管理实施方案》和《关于推行“一线工作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关于开展工作目标倒逼管理实施方案
为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作目标倒逼管理实施意见》和《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行政机关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通知》(马政发〔2010〕18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
科学发展观,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部署,着眼于重大项目和重要工作的落实,通过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程序、任务倒逼责任人、督查倒逼落实和社会倒逼部门,充分调动全县行政机关的主观能动性,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实施范围
开展工作目标倒逼管理的范围为全县行政机关的年度重大项目和重要工作(以下简称年度重点工作),尤其是县、乡镇人民政府当年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和重要工作(以下简称政府重点工作)。开展工作目标倒逼管理的重点为全县行政机关年度重点工作的工作目标、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和工作结果。
三、实施方法
(一)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1.县、乡镇行政机关要在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确定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并按要求填制《马关县行政机关年度重点工作统计表》(附件1)。
2.全县行政机关要对年度重点工作实施目标倒逼管理,在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制定每项年度重点工作的目标倒逼管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要素包括重点工作名称、内容、目标、分管领导、开始时间、完成时间、责任部门、阶段目标等。制定实施方案时应倒推目标任务的序时进度,确定的阶段目标必须细化至每个季度,尽可能细化至每月乃至每旬。
(二)选报工作
1.各行政机关要从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中确定1项—2项工作,按照要求填制《马关县行政机关目标倒逼管理重点工作选报表》(附件2),接受县人事局和县监察局共同监督。其中承担政府重点工作的单位必须从本单位承担的政府重点工作中选报,没有承担政府重点工作的单位选报本单位可量化的年度重点工作。
2.各行政机关要在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结束后25个工作日内,将《马关县行政机关年度重点工作统计表》和《马关县行政机关目标倒逼管理重点工作选报表》报县人事局和县监察局。
(三)审核工作
1.县人事局和县监察局共同对全县行政机关报送的重点工作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重点工作由县人事局报县人民政府实施四项制度联席会议审定。
2.县人事局将县人民政府实施四项制度联席会议审定结果告知目标责任单位,并将通过审定的重点工作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媒体公示,各目标责任单位同时将通过审定的重点工作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自行公示。
选报重点工作未通过审核、审定的,目标责任单位要在收到通知后于5个工作日内进行重新申报,由县人事局按照程序重新组织审核、审定及公示。
3.实施目标倒逼管理的重点工作一经确认,原则上不得调
整;确需调整的,需履行以下程序。
(1)由目标责任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2)县人事局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审核程序,提请县人民政府实施四项制度联席会议审定;
(3)经获准调整的事项由县人事局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目标责任单位同时将获准调整的重点工作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
(四)组织实施
1.各行政机关依据各项年度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以月促季、以季促年的目标管理控制体系,促进重点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
2.各行政机关严格按照年度重点工作的目标和时限要求,最大限度简化、优化工作程序,科学合理地制定工作程序,确保用时间进度倒逼本单位各部门,使其最大限度地简化、优化工作程序,谋求优质、高效的工作结果。
3.各行政机关根据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管理的细化分解方案,以目标倒逼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共同推进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的达成。
4.各行政机关每月进行目标倒逼管理自查,对年度重点工作的工作目标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掌握目标进度,推动工作目标的顺利执行。各目标责任单位要对选报的重点工作形成季度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半年和年终自查情况报告。季度、半年、年终的情况报告要分别在每季末、6月30日前和12月10日前报送县人事局。未能完成季度及半年目标任务的行政机关应查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以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
(五)监督检查
1.县监察局要对全县行政机关重点工作的目标进度实施动态监督;县人事局每季度要对全县行政机关选报的重点工作目标倒逼管理情况至少进行1次抽查;县人事局、监察局每年12月选取50%的行政机关进行选报重点工作目标倒逼管理的年度抽查。
2.县人事局在年度抽查结束后20 个工作日内综合抽查及各单位自查情况,形成同级行政机关重点工作目标倒逼管理情况报告,报县人民政府实施四项制度联席会议审定后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单位重点工作目标倒逼管理;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重点工作全面实施目标倒逼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各项重点工作主要责任人,具体负责组织分解和落实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积极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力以赴推进工作落实。
(二)搞好协同配合。重点工作的推进及管理涉及工作责任
主体、协作单位及人事、监察等多部门、多单位,涉及部门之间及部门内部的协调配合。因此,各部门要切实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联系,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推进重点工作的落实。
(三)强化效率意识。各行政机关要增强效率意识,紧紧围绕各项重点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强力推进工作目标倒逼,加快工作节奏,提升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
(四)严肃责任追究。县监察局要加强对监督检查结果的运用,对推进工作不力,未能按照进度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行政问责规定进行问责,切实为工作目标倒逼管理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关于推行“一线工作法”实施方案
为推进效能政府建设,促进行政机关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行政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政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一线工作法”实施意见》和《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行政机关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通知》(马政发〔2010〕18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通过落实一线工作联系、一线工作联动、社情民意沟通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促进全县行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做到决策在一线制定,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创新在一线体现,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范围
“一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进行调查研究、解决问题、协调工作、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的工作现场或基层。全县行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要在以下工作中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
(一)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决策和部署的工作;
(二)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问题的敏感事项;
(三)群众关注的急、难、愁问题;
(四)各类突发事件;
(五)其他需要在一线解决的问题和推进的工作。
三、实施内容
(一)推行一线工作联系制度
要深入一线推动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重要工作和本部门的年度重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由领导干部实施一线管理、一线监督、催办督办,及时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工作落实。
要深入一线为民服务。结合工作职能,每年推出3件—5件惠民实事,按照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要求,明确责任人、经办人、办结时限、办结效果,通过领导干部领衔主办、挂牌督办、现场办公等形式,深入一线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要深入一线解决问题。针对当前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复杂、突发性事件较多、各种自然灾害频发的实际,建立和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坚持领导第一时间抵达现场,指挥协调解决问题,把矛盾化解在一线,把问题解决在一线。
要深入一线定点帮扶。各行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对基层的定点挂钩帮扶制度,通过重心下移,靠前指挥协调,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二)完善一线工作联动制度
要实现窗口联动。各部门服务窗口作为一线服务平台,要切实发挥联动作用,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所有行政许可及服务事项能进驻的都要进驻,设立窗口集中受理和办理,真正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服务,提高一线服务水平。
要推广联审联办。按照审批的项目设立窗口,对需要多部门协同办理的事项,实行“一家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工作制度,缩短工作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要推行网上联审。依托在建的电子政务平台,逐步实现县级窗口与窗口之间、窗口与本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推行“网上收件、限时办结、在线监督”的网络化审批模式,实现行政审批“一表通、一网审、一次结”。
要做到来访联接。县四项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集中受理群众来访,对反映急、难、愁问题及时分转职能部门,形成集问题收集、梳理、分发、处置、督办、反馈等环节在内的联动工作机制,通过部门互相联动,在一线办理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
(三)落实社情民意沟通制度
要坚持问计于民。各行政机关要就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重大决策出台、重大项目及敏感事项实施,依托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96128”专线等平台,通过公示、听证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提高政府决策、制定政策和推动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
要坚持领导接访。通过信访接待日、领导热线、网络交流等形式,坚持领导干部一线接访,现场解答,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种急、难、愁问题,及时化解矛盾,促进社会稳定。
要加强信息沟通。结合工作职能,围绕经济建设重点、工作推进难点和群众关注的焦点,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捕捉第一线信息,掌握第一手材料,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送有观点、有分析、有建议的要情专报。
(四)坚持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要进行一线工作公示。在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开辟“一线工作法”公示栏,由各部门每季度公示需要深入一线解决的问题、上季度已解决的问题,以及责任部门、任务分解、完成时限等情况,并对与民生有关的重大实事项目、重点工作、群众诉求问题处理结果等进行通报,接受社会监督。
要搞好一线工作自查。各行政机关每季度对实施一线工作情况进行1次自查,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年终形成年度自查报告于12月10日前报送县人事局。
要坚持一线工作督查。县人事局和县监察局对全县行政机关推行“一线工作法”情况每半年不少于1次明察暗访,每年12月选取50%的行政机关进行一线工作情况年度抽查;县人事局要于年度抽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综合一线工作情况抽查报告及各单位自查报告,形成全县行政机关推行“一线工作法”情况报告,报县人民政府实施四项制度联席会议审定后进行通报。
要严肃工作过错追究。县监察局要加大督查问责力度, 对工作推进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单位,要依照行政问责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线工作法”是推进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各责任单位要把推行“一线工作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担当第一责任人,身体力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推行“一线工作法”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制度。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把推行“一线工作法”与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落实工作责任,细化推行“一线工作法”具体措施,形成在一线了解情况、解决问题、落实工作的制度和流程,确保推行“一线工作法”取得实效。
(三)完善一线记录。各责任单位要建立一线登记,详细记录一线工作事项名称、标准、时限、要求、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实施现场、实施时间、实施情况、实施效果,形成一线工作纪实。
(四)推广创新成果。各责任单位要注意及时掌握“一线工作法”有关情况,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一线工作法”的创新经验和做法,扩大工作成果,使“一线工作法”成为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的有效载体。
主题词:行政事务 四项制度△ 目标管理△ 通知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县法院、检察院,县委各部委,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省州驻马单位,办存。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7月23日印发
(共印1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