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马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马关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1/01/2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州的有关部署和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充实马关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杨恩情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建云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钱春言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周大伟 县财政局局长
      闻志高 县卫生局局长
      杨立海 县人事局局长
      梁仕春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贺永云 县食药监局局长
      王元勇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梁自彬 县信访法制局副局长
      温世春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许福金 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金国 县编办专职副主任
      邓金波 县卫生局副局长
      何元淑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俊梅 县民政局副局长
      卢承贡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贺伦县 食药监局副局长
      代兴萍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胡 琼 县总工会副主席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审议深化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组织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统筹协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由刘建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温世春、邓金波、许福金、卢承贡、贺伦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下设4个工作小组,负责推进各项改革工作。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小组设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温世春同志兼任组长;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小组设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由卢承贡同志兼任组长;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小组设在县食药监局,由贺伦同志兼任组长;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小组设在县卫生局,由邓金波同志兼任组长。
  领导小组人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批准。领导小组属于临时性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卫生 体制改革 领导小组 通知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县法院、检察院,办存。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1月17日印发


                                    (共印45份)


         责任编辑:  

关闭

上一篇: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
下一篇: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