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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在全县开展“风暴十号”专项行动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09/03/3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文山州“两烟”打假打私领导小组关于开展“风暴十号”专项行动的通知》(传真电报3号)要求,为加大对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切断贩假走私和非法经营的输送通道。结合全县“两烟”打假打私工作实际,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风暴十号”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行动的时间
  2009年3月16日—5月25日
  二、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
  (一)加大对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切断贩假走私和非法经营的输送通道。
  (二)加强路堵、路查工作,加大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环节的稽查打击力度。一方面打击县内不法分子走私出境的烟叶、烟丝和境外卷烟走私入境;另一方面打击外地州、县不法分子利用我县边境地区将烟叶、烟丝走私出境的违法行为。
  (三)加大对卷烟市场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售非、无证从事卷烟零售业务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全县卷烟市场的正常秩序。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风暴十号”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此次专项行动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马兴旺 县人民政府调研员
  副组长:蒋福昌 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钟 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韩立锋 县工商局副局长
  成 员:骆荣生 县公安边防大队副大队长
      杨华北 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指导员
      聂跃金 县工商局公平交易股股长
      朱 平 县公安边防大队边境管理办公室参谋
      李树光 都龙海关缉私科科长
      卢世明 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科科长
  领导小组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联合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对专项行动中查获的大要案件和重要的网络线索进行协调指挥、督办;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提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意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烟草专卖局,由蒋福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具体承担领导小组会议组织、文件起草、信息通报工作,收集、汇总专项行动的工作成果,通报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
  四、专项行动时间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16日—3月19日):召开专题会议,对此次专项行动做出具体部署和安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专项整治阶段(3月20日—5月20日):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有重点地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力争破获一批非法运输、销售烟草专卖品等涉烟违法犯罪的大要案件,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实现专项整治工作目标。
  (三)总结阶段(5月21日—5月25日):“风暴十号”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五、专项行动的具体要求
  (一)开展打击非法流通分销烟草专卖品专项行动是新形势下“两烟”打假打私工作的重要步骤,查缉流通分销环节的涉烟违法犯罪活动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在专项行动中,要建立及时响应的查办案件机制,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加强卷烟市场的清理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流通分销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烟草专卖品流通秩序和经营秩序。
  (二)在专项行动中,交警、公安经侦、烟草专卖部门要密切协作,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打击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行为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加强做好路查、路堵工作,坚决切断涉烟原辅材料、假冒卷烟和非烟的供应链,对其犯罪网络实施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
  (三)各成员单位要树立网络案件经营的思想,加大案件信息的收集,注意从市场的日常管理中及时发现有价值的线索,不管在生产、运输、仓储、分销、销售哪个环节查处案件,都要摸清假烟、私烟、非烟等物品的来源去向,抓住有价值的线索,查清网络的组织结构、联络方式、覆盖范围、仓库位置和主要成员的活动规律,把握时机,予以摧毁,争取在打击跨区域非法运输分销烟草专卖品网络案件上取得突破。
  (四)海关、烟草专卖、公安边防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点加强对辖区内非法涉烟物流货运的检查力度,对物流单位进行排查,摸清物流运输网络结构,及时打击非法涉烟的流通网络,各乡镇有物流货运单位的要将物流货运情况报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3•15”宣传活动和卷烟市场清理整治活动的时机,对辖区市场进行清理,摸清辖区内的假冒卷烟、非烟物流分销情况,适时予以打击;要注重对专项行动中的声像等资料的采集和信息上报工作,重特大案件信息要及时上报。“风暴十号”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与各有关单位联系,及时协调处理专项行动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在做好市场日常监管的同时,切实做好大要案件查处的保障和协调配合工作,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同时,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信息收集,并于2009年5月25日前将全县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和影像资料等上报州“两烟”打假打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七日

主题词:农业 烟草 专项行动△ 通知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办存。
 发: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交警大队、烟草专卖局,工商局、质监局、都龙海关、武警边防大队、运政管理所。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3月17日印发


                                    (共印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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