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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纠风暨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08/03/2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纠风及行政执法监察工作,促进工作作风有效转变,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省、州的部署及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将2008年纠风暨执法监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纠风工作
  (一)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严格规范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一是坚决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制”政策,认真落实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及保障机制政策。二是加强对中小学征订教辅教材的管理和监督,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和学校乱收费问题。三是严格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把住春秋两季开学收费关,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四是加大源头治理力度,采取积极措施,不断促进教育公平发展。
  此项工作的检查由县教育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纠风办、审计局、文化局等部门配合,分别在3月份和9月份进行。
  (二)继续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一是继续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切实规范医疗机构的诊疗和收费行为,认真治理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二是加强医疗市场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三是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病人住院日清单、医德医风考核及医疗价格的公示等制度,切实解决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索要和收受“红包”等问题。四是严格执行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努力降低药品的价格,认真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五是要加大对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和医疗部门巧立名目乱收费问题的查处力度,切实规范医疗机构的诊疗和收费行为。
  此项工作的检查由县食药监局牵头,县卫生局、工商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纠风办、监察局等部门配合,时间为5月1日至5月25日。
  (三)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一是紧紧围绕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巩固农村免除农业税的改革成果。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严禁乱议、乱筹、乱收费、乱集资增加农民负担。三是加强对涉农收费“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涉农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防止农民负担的反弹。四是继续做好涉农收费监测网点的工作,防止农村“三乱”行为的发生,确保农村社会稳定。五是加强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检查,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此项工作的检查由县农业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纠风办、审计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配合,时间为6月1日至20日。
  (四)继续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社会评议部门行风工作。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积极完成国务院、省政府纠风办安排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社会评议部门行风工作,切实解决部门和行业中存在的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吃拿卡要和刁难群众等问题,开展好对教育系统两所学校和卫生系统两所医院的行风评议跟踪问效检查工作。
  此项工作的检查由县政府纠风办牵头,负责组织所聘请的县行风评议员开展工作,时间为5月1日至11月30日。
  二、执法监察工作
  (一)开展政府采购执法检查。对2007年1-12月政府采购中心、各乡镇、各部门的采购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以及达到《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规定的资金限额标准的集中采购项目,是否按规定程序申报并实行了政府招标采购,有无擅自自行采购的问题,有无故意拆散项目资金,规避政府集中采购的问题;二是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由单位自行组织的分散采购,是否按政府采购规定的程序实施采购,采购行为是否规范,有无违反《政府采购法》和《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的问题;三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车辆是否按规定纳入政府采购招标。凡违反有关政府采购制度规定的,要如实申报并说明原因;凡不认真进行自检或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将按《政府采购法》和《云南政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此项工作的检查由县财政局牵头,县政府办、发展计划局、监察局、审计局等部门配合,时间为4月10日至4月25日。
  (二)抓好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监督检查。为规范建筑市场,推进廉政建设,重点对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进行检查。一是检查拍卖挂牌出让是否公开、公平、公正;二是检查土地拍卖出让资金管理使用的情况;三是土地征用费给付、税费缴纳情况等方面的检查,对违法违纪的行为将严肃查处。
  此项工作的检查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建设局、审计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监察局、工商局、税务局等有关部门配合,时间为7月1月至7月25日。
  所列检查的项目,各部门、各乡镇必须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提前做好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组织好各个项目的检查,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使今年的纠风和执法检查工作真正收到实效,为推进我县廉政建设和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监察 行政执法 通知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县法院、检察院,县委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省州驻马单位,办存。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3月26日印发


                                    (共印1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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