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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19/04/15

为做好我县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9]1号)的要求及《云南省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文山州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条件

(一)对象范围

1.户籍在马关县的社会人员。

2.持有马关县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云南省居住证》的县外户籍人员。

3.持有马关县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广南县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文山州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上述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本省申请人相同;

4.以上人员年龄均要求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学历标准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并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普通话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

申请人根据《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费用自理)。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1.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持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仍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不相同或不相近者,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六)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二、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

系统开放时间:2019年4月18日7时至5月17日17时。

(二)报名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提示选择相应现场确认点,网报时间到期,本省报名端口将自动关闭。

请申请人网上报名时注意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地为现场确认点并进行核对。网上报名为预报名,所有报名信息以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的真实证明材料为准,在现场确认审核后方可完成申请。

(三)认定机构

1.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教育体育局认定;

2.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州(市)教育体育局认定,县教育体育局设置代确认点。

(四)现场确认及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5月15日至5月17日。

现在确认地点:马关县教育体育局人事政工股(县教育体育局四楼)。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需按顺序整理提交以下材料(材料准备样式详见附件1《文山州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准备样式》):

1. 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 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息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 《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原件(见附件)。

注意事项:

(1)《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附件)由申请人下载后,粘贴本人一寸照片自行到医院体检。

(2)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有效期为半年。2018年9月1日之前的体检结果在2019年春季申请认定时无效,申请人需重新体检。

(3)对申请人孕期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的处理意见如下:

①对于申请人已怀孕的,向医院提供相关已孕证明,可免检胸片;

②疑似怀孕的,可以到医院检查,凭检查结果,已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③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4.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此类人员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

5. 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新版申请表采用《个人承诺书》替代原有《思想品德鉴定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上传本人打印签字的《个人承诺书》照片,系统自动添加于申请表内,无需提交纸质签名材料。

现场确认时,查验原件,提交材料1、2、6复印件(A4纸)一份,材料3、4、5原件,并按以上顺序材料整理装入纸质档案袋。

(五)其他事项

1. 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规定时和现场审核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 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可于附件下载(附件)。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在2019年4月18日7时至5月17日17时通过网络提交申报的相关信息(包括上传个人证件照),申报网站将于2019年5月17日17时关闭,网站关闭后将不能再提交申报信息;未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个人信息的申报人员不能进行现场确认,也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二)由于现场确认只能在自己网络申报时选择的教育局下设的确认点进行,为方便进行现场确认,请申请人在网络申报选择现场确认点时,按要求正确选择确认点,并记好自己选择的确认点。

(三)申请人录入的申报信息在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因此,请申请人认真核对无误后再提交信息,避免由于信息出错影响认定和发证。网报过程中请记好自己的密码,以便登录查阅认定信息及现场确认。请正确填写申请人电子邮箱,以便用于密码找回。

(四)现场确认时需按确认点要求提交材料,请申请人备齐材料后再去确认,以免往返奔波。

(五)申请人务必在2019年5月17日17时前完成现场确认,未经现场确认,将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联系电话:0876—7122782

附件:1.文山州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准备样式

    2.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3.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验表

马关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4月15日

         责任编辑:教育局谢作亚  

  • 附件【附件1.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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