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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21/12/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马关县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23所,其中:小学105所(完小94所、教学点11所),初中17所(初级中学1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47710人,其中:小学32693人、初中14918人、特教学生99人。

现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小学生650元/生/年,初中850元/生/年,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学生数每生每年再增加200元的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6000元/生/年,农村小学不足100人校点补充公用经费650元/生/年。纳入补助范围为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2021年,上级下达我县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共计4382.49万元(中央资金3514.69万元、省级资金737.46万元、州级资金13.0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17.32万元)。其中:

1.《文山州财政局 文山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文财教〔2021〕13号)文件指标下达资金3454.05万元(中央资金3454.05万元、省级资金0万元、州级资金0万元)。

2.《文山州财政局文山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文财教〔2021〕49号)文件指标下达资金60.64万元(中央资金60.64万元、省级资金0万元、州级资金0万元)。

3.《号文山州财政局 文山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省和州级资金的通知》(文财教〔2021〕81)文件指标下达资金资金750.48万元(中央资金0万元、省级资金737.46万元、州级资金13.02万元)。

4.《关于批复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马财预〔2021〕1号)文件指标下达县级配套资金117.32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要求

严格贯彻执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文山州财政局 文山州教体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文财教〔2017〕191号)以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进行考核的通知》(云财办〔2015〕86号)等通知要求,做好我县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工作,把中央和省对义务教育学校的补助政策落到实处,确保资金全额用于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切实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抓实抓牢控辍保学工作,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工作

自收到《财政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的通知》(财预〔2018〕29号)文件以及县财政局的具体要求后,单位领导十分重视,及时安排局财务室、资助中心、项目办等项目实施股室以及各学校对文件精神进行学习,对自评清单和自评表进行认真分析,确保绩效目标自评业务的顺利进行。

(二)组织过程

为扎实做好绩效自评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财务室和相关项目实施股室、乡镇为组员的绩效自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于局财务基建股,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财务基建股股长负责具体日常工作事务。各校(园)按教体局对绩效评价工作的统一部署,及时组织绩效评价工作,按时准确报送绩效评价的相关资料。领导小组采取现场查看项目实施进度和内业查看财务资金使用情况的方式评价项目,以便准确反映绩效评价的真实性。

(三)分析评价

分析评价过程中,领导小组认真按照自评表的要求,从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支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等重要指标,根据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绩效相关的原则,综合运用业绩评定表、比较法、效益分析法等评价方法,对项目逐一进行评价,以便准确反映绩效评价数据的可靠性。

三、综合评价结论

自国家实施“两免一补”以来,我县严格贯彻执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文山州财政局 文山州教体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文财教〔2017〕191号)以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进行考核的通知》(云财办〔2015〕86号)等通知要求,做好我县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工作,把中央和省对义务教育学校的补助政策落到实处。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了义务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转,使学校办学条件得到逐步改善,切实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抓实抓牢控辍保学工作,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

现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小学生650元/生/年,初中850元/生/年,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学生数每生每年再增加200元的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6000元/生/年,农村小学不足100人校点补充公用经费650元/生/年。纳入补助范围为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2021年,上级下达我县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资金共计4382.49万元(中央资金3514.69万元、省级资金737.46万元、州级资金13.0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17.32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财政局实际拨付各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中央及省级资金4382.49万元,80181人(次)享受补助。县财政局、教体局不存在挤占、挪用、克扣学校公用经费的情况。

3.资金管理情况

我县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主要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学竞赛、教学质量提升及第三方评价的政府购买服务、办公、会议、印刷、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教育信息化网络费用,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学生课桌椅、床铺、食堂设施设备的零星补充购置及维修维护,房屋、建筑物、校园内道路、围墙、大门、运动场地、教室内教师讲台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学校勤工俭学购买生产设备和工具,校园绿化美化、校园文化建设,学生健康体检费,校方责任保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费,公务接待费,非财政供养人员经费(不得用于学校食堂工勤人员的工资支出)等。教体局收到上级补助资金后根据学生人数及时把资金分配划拨到各学校,并督促学校合理使用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并对资金使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二)项目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

对全县123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村校点及特殊学校)实行了全覆盖补助,80181人(次)享受补助。

(2)项目完成质量

通过几年项目的稳定实施,保障了义务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转,使学校办学条件得到逐步改善,切实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抓实抓牢控辍保学工作,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项目实施进度

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考核的通知》(云财办〔2015〕86号)关于“一季度(3月31日):预算累计执行进度不低于20%;二季度(6月30日):预算累计执行进度不低于60%;三季度(9月30日):预算累计执行进度不低于80%;10月31日:预算累计执行进度不低于90%;11月30日:预算累计执行进度达到100%”的规定,我局按项目推进情况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通过项目的顺利实施,切实了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2)项目实施的社会及生态效益分析

通过项目的实施,义务教育学生免费就读,真正让老百姓得到教育扶贫的实惠。

(3)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项目的投入使用,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改善,为学生提供优质教育得到了有力保障。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成为一项精准教育扶贫助学工程和民心工程。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

通过评价,学生、教师及群众对实施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非常满意,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存在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培训费比例偏低等问题,综合评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步改进措施

截至目前,马关县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使用,预算执行进度100%。

六、评价结果应用建议和公开

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工程实施的好坏,将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涉及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控辍保学等工作问题,因此,应对评价结果进行公开公示,自觉接受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监督,并将结果向上级上报,以为今后工程项目的资金预算及实施提供决策依据。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

马关地处边疆,管好用好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事关教育发展与稳定,为此,我县结合边疆实际,制定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完善管理体制,强化经费管理,确保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和使用工作不断规范并取得成效。

(一)组建工作机构,加强督促检查。一是建立机构,明确职责。二是健全制度,规范运行。先后制定出台了《马关县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马关县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及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学校经费运行、规范化建设等工作要求。三是加强督查,强化管理。建立了县四班领导挂钩联系乡镇教育工作机制,并明确了工作职责。四是强化安全意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二)强化经费管理,发挥资金效益。规范全县学校经费收支管理,学校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要求按学期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银行、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每校只在银行开设“特设账户”和“基本账户”以及“食堂专用账户”等,避免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现象的发生。

(三)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教育保障水平。为进一步解决好中小学生上学难题,减轻学生经济负担,马关县在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同时,多方筹措资金,积极开展勤工俭学,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是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了读书不交费,生活有补助,免除了学生上学的后顾之忧。二是积极开展勤工俭学,创收增效,改善学生生活质量,降低伙食成本。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基础设施建设、学校内部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教育发展需求和人民群众对子女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强烈愿望,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经费管理不够规范,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我县经费管理实行“校财局管”的统一模式,但由于编制紧,大部分工作只能由教体局相关科室和从各个学校抽调教师分担,任务多、担子重,不利于保障体系的构建和管理。而且随着管理的资金总量和项目不断增多,精细化管理难以实现。从目前来看,全县报账员和食堂会计兼职现象严重,大部分学校报账员、食堂会计都是由教师兼任或从教师岗位转岗过来,虽经过相关培训,但部分人员尚未具备会计从业资格,也不具备从事财务工作业务能力,队伍短缺矛盾非常突出。由于缺乏系统的财会专业知识和当家理财的经验,部分学校经费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特别是部分寄宿制学校教师伙食与学生未分开、账目不清等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规范化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工勤人员待遇偏低,压力大,稳定难。目前,大部分学校均无专门负责学生生活管理人员编制,学校食堂管理大都由任课教师兼管,教师在负责上课的同时,还得安排学生食宿、学校安全等管理工作,增加了教师的工作压力和负担。而现在由政府购买服务所核定的工勤人员由于工资低、人员少、任务重、事繁杂,留住难,城区及乡镇所在地,一日三餐的学校更为突出。

九、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存在问题,下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逐步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寄宿生活补助费及营养餐补助费的管理使用,促进全县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一)加强督查指导,规范资金管理使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学校资金管理使用的督查和指导力度,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发挥资金效益。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一是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提高食堂工勤人员待遇,使他们进得来、留得住、做得好。同时,根据学校生源数量,实现动态管理,每年核定一次工勤人员,并根据物价和市场情况逐年提高工资待遇。二是加强对学校报账员及食堂会计的培训工作,不断提升他们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马关县教育体育局

202112月30

         责任编辑:教育局谢作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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