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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厂镇博车村农副产品加工车间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5/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木厂镇博车村农副产品加工车间建设项目已由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马发改复〔2024〕3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马关县木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上海对口帮扶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诚轩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木厂镇博车村农副产品加工车间建设项目;

2.2建设规模:1、农副产品加工厂:建筑面积795.46平方米;2、成品库房:建筑面积935.36平方米;3、冷库:建筑面积2006.77平方米,安装成品冷库一套;4、附属工程:场地平整土石方3595立方米、毛石挡墙 670立方米、排水沟200米、安装变压器等;5.购置生产加工设备1套(由使用方自筹资金购置)。(具体建设内容以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总投资概算:793.94万元;

2.4建设地点:木厂镇博车自然村黄土坡;

2.5计划工期:2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实际签订开工日期为准);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实施方案等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3.2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3财务要求: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公司根据具体情况提供)。

3.4拟派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专业为建筑工程,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待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提供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拟派的项目经理一经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在开标及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允许更换。

(2)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根据具体情况提供)。

(3)其他人员要求符合《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要求,且在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提供相关人员在本单位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根据具体情况提供)。

3.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纪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

②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

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

④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可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6机械要求:拟投入工程机械设备须满足施工要求。

3.7其他要求:

①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

②近年发生的行政处罚情况说明:未受到行政处罚仅做出说明及真实性即可,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附相关行政处罚通知等扫描件)。

③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内所有证明材料真实可查,如有伪造、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④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16]212号文件要求,文山州行政区域内各类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必须按文件规定为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及职工(含在建项目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投标活动。

3.9本项目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络获取。

5.2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05月09日至2024年05月14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服务指南。

注:未按要求办理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0529上午09:00

7.2网上递交: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BTBJ),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交易指引操作指南中自行下载《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相关附件进行学习,投标人应熟练掌握网上远程解密操作,并在 30 分钟内成功完成网上远程解密,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远程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项目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马关县政务网”上同时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马关县木厂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地址:马关县木厂镇新大街1号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876-306699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诚轩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魏工

地 址:文山市世外桃源小区芙蓉阁30-2号

电 话:0876-2828826

         责任编辑:公共资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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