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C532600202400432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马关县篾厂乡漂水岩“溯溪秘境”旅游项目已由马发改复〔2024〕4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马关县篾厂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天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马关县篾厂乡漂水岩“溯溪秘境”旅游项目。
2.建设单位:马关县篾厂乡人民政府
3.工程地址:篾厂乡桂皮山村委会
4.项目概算:514.8万元
5.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6.工 期:120日历天,具体工期及开工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7.建设内容及招标范围:1.游客服务中心1座;2.卫生公厕3个;3.钢架塑化木栈道921米;4.道路修整1项(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若有)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9.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本工程,提供(2022年度至2023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以及财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4.提供2023年至今连续1年的纳税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具有对应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及2024年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提供)。项目经理的其他要求:1、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及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若有特殊情况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须报送并经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6.其他要求:
(1)项目技术负责人: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任人应附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及2024年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并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2)主要管理人员:拟派的主要管理人员应按《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DBJ53/T-69-2014)要求足额配备现场施工专业(管理)人员,具有有效岗位证书的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必须常驻施工现场,且在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提供岗位证、职称证(如有)、身份证、劳动合同及2024年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7.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无不良履约情况,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在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近两年未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且未撤销不良评级的施工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具体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国家各级政府机构官方信息网络平台查询的信用记录查询为准,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法律法规规定通报相关监督部门处理)。
(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曾受到相关部门“暂停或不得参与建设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清退出场”的处罚,否则均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严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包,专业分包须向发包人报备同意。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不符的(特殊情况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的除外),视同转包,并依法严格查处。
(4)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行为,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申请。
(5)投标人须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投标人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6日
2.获取方式:网络获取(网络获取见《电子招标投标注意事项及要求》)。
3.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确认投标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供投标人下载使用。(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服务指南或电话咨询0876-2152881)。未按要求办理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8月2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马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 楼开标室(马关县城靖安路逢春生态公园东侧县司法局对面)。
3.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3.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审查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CA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CA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3.2招标代理机构会在开标现场远程解密时下达远程解密命令,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远程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项目投标。
3.3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3.4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线培训与考核系统,选择投标人,自行学习《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
3.5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注:请各投标人提前熟悉网上开标的相关操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本项目应交保证金按估算价的2%计算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万零贰仟玖佰陆拾元整(小写:102960.00元),现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要求,实际收取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万陆仟元整(小写:36000.00元),降幅65%。
账户名称:马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关支行
账 号:6232813920001875979
3.本项目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4〕7号)第十八条规定:“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标的金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请采用这一方式的投标人在系统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如未提交相关证明资料视为未缴纳保证金(操作方式: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相关操作流程及要求,严格按照系统无失信记录免缴保证金流程要求提交,截标时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核验确认)。
4.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4.1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4.2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投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4.3保证保险:
①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
②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
③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
5.办理程序:
银行转账: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提交到马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确保开标前能按时到账;转账之前投标人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6.保证金交纳与退还注意事项:
6.1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6.2保证金确认:“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申请人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操作说明如下:
6.3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申请人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6.4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申请人交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
6.5申请人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
7.保证金退还
7.1未成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7.2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送交代理公司上传到系统内备案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7.3流标、废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7.4未绑定的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马关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马关县篾厂乡人民政府
地 址:马关县篾厂乡篾厂村委会粑粑厂二组52号
联系人:李天禹
电 话:0876-302552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天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市卧龙街道大以古社区丽水湖畔12排2幢
联系人:黄光冰
电 话:0876-2199911
监督部门: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876-7122054
十、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技术支持电话:010-86483801 QQ:4009618998
地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12室(文山市华龙西路2号)
投标人可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在线培训】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的学习。也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入【服务指南】的下载相关资料进行学习。
数字证书办理技术支持电话:0876-2152881、0871-65315589
办理证书地址:云南省文山市华龙西路2号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