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三次)?xml:namespace>
(MG2021-CR-003号、MG2021-CR-004号、MG2021-CR-005号、MG2021-CR-006号)
马资源交字〔202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有地使用权规定》等规定,经马关县人民政府批准,受马关县自然资源局委托,马关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将在云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采用公开拍卖方式出让 一 幅地块(4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 地 编 号 | MG2021-CR-003 | 宗地 面积 | 41.46亩 | 宗地坐落 | 逢春大道南部城南客运站旁 |
建筑密度 | ≤55% | 容积率 | ≤3.0 | 绿地率 | ≥5% | 建筑高度 | ≤20米 |
使用 年限 | 40年 | 土地 用途 | 商服用地 |
起始价 | 2985万元 | 单 价 | 72万元人民币/亩 |
保证金 | 2090万元 | 增价幅度 | 42万元人民币/每次 |
土地开发使用条件 | 国有土地使用权竞得人需按照地块规划使用,不得另做它用。机动车位 要求按《马关县城主城片区停车场布点专项规划》要求,分建筑类别中的一般商业建筑进行配建,即100平方米/0.8个机动车位配建。非机动车位要求:按《马关县城主城片区停车场布点专项规划》要求的商业建筑进行配建。 |
宗 地 编 号 | MG2021-CR-006 | 宗地 面积 | 44.39亩 | 宗地坐落 | 逢春大道南部妇幼保健院后 |
建筑密度 | ≤38% | 容积率 | ≤2.0 | 绿地率 | ≥30% | 建筑高度 | ≤30米 |
使用 年限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土地 用途 | 商住用地(商业建筑面积比例小于等于20%) |
起始价 | 2619万元 | 单 价 | 59万元人民币/亩 |
保证金 | 1833万元 | 增价幅度 | 44万元人民币/每次 |
土地开发使用条件 | 国有土地使用权竞得人需按照地块规划使用,不得另做它用。机动车位要求:按200㎡以下低层联排住宅地下车库配建车位按1.5个/户,200㎡以上低层联排住宅按2个/户进行配建,商品住宅按1.3个/户车位配建,其他建筑类别按《马关县城主城片区停车场布点专项规划》要求分类别进行配建。非机动车位要求:按《马关县城主城片区停车场布点专项规划》要求分建筑类别进行配建。 |
宗 地 编 号 | MG2021-CR-004 | 宗地 面积 | 25.77亩 | 宗地坐落 | 逢春大道南部县幼儿园后 |
建筑密度 | ≤38% | 容积率 | ≤2.0 | 绿地率 | ≥30% | 建筑高度 | ≤30米 |
使用 年限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土地 用途 | 商住用地(商业建筑面积比例小于等于20%) |
起始价 | 1495万元 | 单 价 | 58万元人民币/亩 |
保证金 | 1047万元 | 增价幅度 | 26万元人民币/每次 |
土地开发使用条件 | 国有土地使用权竞得人需按照地块规划使用,不得另做它用。机动车位要求:按200㎡以下低层联排住宅地下车库配建车位按1.5个/户,200㎡以上低层联排住宅按2个/户进行配建,商品住宅按1.3个/户车位配建,其他建筑类别按《马关县城主城片区停车场布点专项规划》要求分类别进行配建。非机动车位要求:按《马关县城主城片区停车场布点专项规划》要求分建筑类别进行配建。 |
宗 地 编 号 | MG2021-CR-005 | 宗地 面积 | 52.5亩 | 宗地坐落 | 逢春大道南部县幼儿园旁 |
建筑密度 | ≤38% | 容积率 | ≤2.0 | 绿地率 | ≥30% | 建筑高度 | ≤30米 |
使用 年限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土地 用途 | 商住用地(商业建筑面积比例小于等于20%) |
起始价 | 3255万元 | 单 价 | 62万元人民币/亩 |
保证金 | 2279万元 | 增价幅度 | 53万元人民币/每次 |
土地开发使用条件 | 国有土地使用权竞得人需按照地块规划使用,不得另做它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竞得人需按照地块规划使用,不得另做它用。机动车位要求:按200㎡以下低层联排住宅地下车库配建车位按1.5个/户,200㎡以上低层联排住宅按2个/户进行配建,商品住宅按1.3个/户车位配建,其他建筑类别按《马关县城主城片区停车场布点专项规划》要求分类别进行配建。非机动车位要求:按《马关县城主城片区停车场布点专项规划》要求分建筑类别进行配建。 |
二、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竞得人须在县内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房地产开发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但列入云南省税务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人,目前尚未消除失信状态的不得参加。本次出让的4宗地块不单独出让且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人需同时申请竞买。
三、报名方式及办法: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
(二)报名办法:
1、现场报名:
(1)以公司名义报名的竞买人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竞买申请书、保证金交纳凭证、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征信报告及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法人委托他人参与竞买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以自然人身份报名的竞买人须提交自然人身份证、竞买申请书、保证金交纳凭证、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自然人个人征信报告及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网络报名:竞买人登录云南省土地使用权交易系统(http://wsggzy.cn/tdcr-web/)进行网络报名,竞买人须使用数字(CA)证书登录系统平台并按要求上传资格材料(公司需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竞买申请书、保证金交纳凭证、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征信报告等扫描件;自然人需上传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竞买申请书、保证金交纳凭证、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自然人个人征信报告等扫描件,没有数字(CA)证书的竞买人,可至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四、索取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竞买人可于2022年3月11日8时至 2022年3月31日11时00分工作时间,到马关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现场获取拍卖出让文件,也可自行登录云南省土地使用权交易系统(http://wsggzy.cn/tdcr-web/)下载出让文件。
五、拍卖时间、地点及竞价方式
1、报名成功的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限内登陆云南省土地使用权交易系统(http://wsggzy.cn/tdcr-web/)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价。
2、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采用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价开始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下午16时00分。限时竞价时长5分钟,当有竞买人有效出价后,5分钟内有其他竞买人报出另一有效报价时,竞价时间顺延5分钟。
3、网络竞价时限内,若因网上交易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网络竞价无法进行的,出让人有权终止网络竞价,采用现场拍卖方式出让该幅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
4、竞买人应预先准备好网络竞价相关软硬件环境(电脑、宽带网络等),于2022年3月31日下午15时50分前登录系统,在规定时限内准时参与网络竞价,若因竞买人自身原因(数字证书遗失、电脑故障、宽带网络故障、所在地区停电等),造成无法准时登陆系统进行网上竞价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因不熟悉云南省土地使用权交易系统(http://wsggzy.cn/tdcr-web/)或不具备网络竞价相关软硬件环境条件的,可于网络竞价开始半小时前,携带报名时使用的数字(CA)证书到达马关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由出让实施人提供网络竞价相关设备,竞买人自行登陆云南省土地使用权交易系统(http://wsggzy.cn/tdcr-web/)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价。
六、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采用总价竞拍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设有保留底价,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或者报价未达到保留底价的,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成交,拍卖活动终止。
3、竞价活动结束后,竞得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报名资质材料(原件)、保证金缴款情况等资料至马关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进行现场审查,审查通过后,当场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出让人可择期另行开展拍卖活动或顺延下一出价高的竞买人为竞得人并开展资料审查等有关工作。
七、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仟贰佰肆拾玖万元整(¥:72,490,000.00元),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11时00分前,以转账方式缴纳至以下账户,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竞买报名人名称一致,以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名称:马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账号:5300167763605100324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马关县支行
联系电话:0876-7121151
竞买人须在指定时限内按时缴纳竞买保证金,未按时缴纳保证金的竞买人,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竞价活动,未经允许擅自参与竞价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活动由马关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组织;
2、竞得人需在签定成交确认书且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0日内向出让人缴纳50%土地成交价款,一年内缴清其余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3、国有土地使用权竞得人需按照地块规划使用,不得另做它用;
4、竞得人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须按期开工建设,未按条件和协议履行的,将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处置。
九、办理数字(CA)证书联系电话及地址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876-2152881
地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
十、联系地址与联系电话
马关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76-7134757
马关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76-7130348
十一、其它未尽事项
其它未尽事项请参阅《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或电话、现场咨询。
马关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2年3 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