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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政办发〔2018〕212号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2018年中央和省级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资金补贴方案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8/08/23

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马关县2018年中央和省级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资金补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1日

马关县2018年中央和省级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资金补贴方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完善农业补贴支持、改革农业补贴制度的统一决策部署,在保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兼顾“生产与生态、公平与效率、指导性与操作性”的原则,充分发挥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效应,调动和保护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及时足额将中央和省级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现到农户手中,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内容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部分农业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云财农〔2017〕241号)要求,中央和省级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实施范围为全县承包农户,主要用于支持和补助以下内容:

(一)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增施农家肥;

(二)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禁止焚烧秸秆,鼓励秸秆堆沤,粉碎还田,鼓励秸秆青储发展草食畜牧业;

(三)大力发展节水农业,鼓励发展喷灌、滴灌、管浇等节水农业措施,推广水肥一体化,主动保护地力;

(四)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

(五)其他有利于耕地地力保护、提升的措施。

二、补贴测算及分配方式

本次中央和省级下达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共49410000.00元。补贴测算依据以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提供的2018年各乡(镇)粮食作物计划播种面积行业统计数为依据,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分配补贴资金:

乡(镇)的补贴资金=该乡(镇)2018年粮食计划播种面积÷全县2018年粮食计划播种面积×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资金总额。

三、补贴对象及兑付方式

(一)补贴对象。全县拥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户。

(二)补贴分配依据。为充分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保持政策连续性,我县根据上年核实粮食作物播种面积82.6万亩及今年各乡(镇)粮食作物计划播种面积81万亩为测算分配为依据。补贴面积的核实与公示,采取农户据实申报、村组核查、张榜公示、群众监督的办法进行。

(三)补贴标准。补贴标准由上级分配到我县补贴资金总量和县级确定的补贴兑付面积综合确定。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四)补贴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资金纳入“惠农补贴专户”管理,实行封闭运行,县财政局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直接补贴农民资金“一折通”发放管理暂行办法》,及时将补贴资金兑付到种地农民。

四、保障措施

为切实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资金的组织管理,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财政、农科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加强配合、扎实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资金补贴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县财政、农科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马关县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财政局,负责具体落实全县的补贴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同时成立相应工作领导机构,落实好本乡(镇)的补贴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部门合作,抓好工作落实。

(二)着力加强资金监管。补贴资金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建立责任管理体系,县级财政、农科部门要做好基础数据的采集审核、补贴资金发放等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严格落实补贴公示,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资金、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补贴资金实行统一发放和实名制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补贴面积,严禁截留挪用和代扣代缴其他收费。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受理制度,各级对应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

(三)严格补贴资金兑付程序。由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农户据实申报的种植面积进行审核、汇总,并在各自然村按户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种植面积和补贴金额,将汇总结果上报县级财政、农科部门,县财政、农科部门共同对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汇总数据,并将汇总结果上报州农业、财政部门。各乡(镇)要设立“耕地地力保护资金”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四)及时兑现补贴资金。各乡(镇)于9月10日前将审核的补贴面积报县财政局、农科局。县财政局按照核实的补贴面积和补贴清册,于9月30日前通过一折通的方式,直接补助到农民的账户。

(五)建立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资金”补贴明细档案。各级各有关部门对补贴过程中形成的所有表格、数据、补贴资金发放清册等凭证都要立卷归档保存。

(六)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媒体及发放明白纸等形式,积极开展“耕地地力保护资金”政策宣传工作。加强协调沟通交流,对因政策调整造成补贴减少的农户要宣传解释到位,赢得农户的理解和支持,为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农民合理利用耕地、保护耕地、用养结合,提高土地生产能力,适度发展粮食生产的认知度。增加政策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政策的有效实施,为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七)严格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省财政厅、农业厅将按照中央制定的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管理制度,细化绩效管理目标与评价,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年度补贴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因此,各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政策执行不力的要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对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套取、贪污、挤占、挪用的,或违规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资金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马关县2018年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分配表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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