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精神及省、州关于教师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我县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建立马关县教师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 集 人:段 丽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陈胜应 县教育局局长
朱永章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吴应华 县委督查室主任
谢进荣 县外事办主任
李荣刚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正师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沈青松 县委编办副主任
李光进 县发改局副局长
何达珊 县工信商务局副局长
王跃军 县公安局副局长
曹运超 县民政局副局长
刘占左 县财政局副局长
盘丽萍 县人社局副局长
冯 君 县文广体旅局副局长
高富唐 县教育局副局长
刘朝俊 县教育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调整,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二、主要职责
联席会议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统筹规划协调教师队伍建设,对全县教师工作进行指导。
(一)组织开展部门联合调研,掌握教师队伍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
(二)研究教师队伍建设系列重大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理论、政策、实践依据。
(三)开展专项工作督查,督查各乡(镇、场)、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教师工作决策部署的情况。
(四)选树和宣传师德师风建设典型。
(五)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则和要求
(一)工作规则。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负责召集。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提出召开联席会议建议。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其他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
(二)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教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工作;按照要求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教师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加强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检查落实。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