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公开
李哲、牟万仙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在马关县第四小学附近增设路灯照明设施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马关县第四小学地处马关县马八路前段,根据县城总体规划,马八路不属于市政道路,规划没有路灯的安装计划,四小南侧(现校门口前)规划新建的永平路尚未开展招投标工作,配套的道路亮化工程相对滞后。对你的建议,马关县人民政府已召集了相关的职能部门进行了现场踏勘并做出方案,根据永平路的规划路线,先采购LED太阳能路灯进行安装,点亮四小门口至逢春大道之间的路段。此方案待政府研究后同意后,将及时组织施工,解决该路段夜间照明的问题。
感谢你们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于我们改进工作。
马关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