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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马关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4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 更新时间:2018/11/14

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政协马关县第十届二次会议第4号

提案的答复函

 

 

联络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清理整顿长期占用兴隆农贸市场左侧通道商贩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改善城区市容市貌,提高市民生活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城市形象,自2017年3月29日起,我局联合市管、交警等多家部门,根据《中共马关县委办公室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县城区综合整治常态化工作方案的通知》(马办发〔2017〕31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通过对包括占道经营、流动摊点、乱停乱放、环境卫生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取得了良好实效,县城区市容市貌明显改观。园中路兴隆农贸市场段一直是县城区重点、难点管控路段之一,此路段人流车流较大,流动摊贩、商户出店经营、果农菜农占道摆摊、违章停车等现象时有发生,引发道路拥堵,影响群众安全顺利通行。造成占道经营的原因,一是兴隆农贸市场出售给私人经营,摊位已对外出售或出租,且市场内摊位有限,果农、菜农进入市场找不到摊位摆摊;二是占道经营者大多为失业待业人员或进城农民, 是政府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弱势群体, 他们大多既无技术又无资金, 摆摊从事小本经营投资少、风险低、见效快,成了他们主要谋生手段。针对这一实际,我们坚持疏堵结合,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店外经营取缔”的原则,采取循序渐进、“堵”与“疏”相结合的方式,将此路段的摆摊者疏导至兴隆农贸市场左侧巷道,对主干道则实行严格管控,确保园中路中段道路规范整洁、有序通行。

根据建议,我们对兴隆农贸市场左侧巷道占用入口通道,衣服缝补摊位进行了取缔。按照县城总体规划,遵循方便市民、布局合理、配套完善原则,今后县城区泰安路、逢春生态公园对面等处将建设新的集贸市场,待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后,我们将通过规范摊群点、引摊入集贸市场等方式,引导和督促此路段占道摆摊经营进入市场规范经营,努力为附近居民创造整洁、规范、有序的宜居环境。

感谢你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更好的推进城市管理工作。

 

 

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13日

         责任编辑: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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