篾厂乡人民政府关于政协马关县第十届
二次会议第84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刘加俊、王清能、郑梅香、颜亨友、覃自洪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开挖岩头村委会柏花树村小组至板桥产业道路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对建议反映问题,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已组织人员到现场实地勘察,该产业道路长4公里,预算需投入资金10万元。此项目预算资金较大,我乡暂时无法筹措足够资金进行解决。今后我乡将积极向上级请争取项目,待项目批准后及时解决,望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理解。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工作。
篾厂乡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