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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马关县第十届二次会议第84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 更新时间:2018/12/03

篾厂乡人民政府关于政协马关县第十届

二次会议第84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刘加俊、王清能、郑梅香、颜亨友、覃自洪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开挖岩头村委会柏花树村小组至板桥产业道路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对建议反映问题,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已组织人员到现场实地勘察,该产业道路长4公里,预算需投入资金10万元。此项目预算资金较大,我乡暂时无法筹措足够资金进行解决。今后我乡将积极向上级请争取项目,待项目批准后及时解决,望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理解。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工作。

 

 

篾厂乡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1日

         责任编辑: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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