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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马关县第十届二次会议第134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 更新时间:2018/12/03

古林箐乡人民政府关于政协马关县第十届

二次会议第134号提案的答复函

 

 

杨友平、潘自金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古林箐乡卡上村委会柏木山二组安装太阳能路灯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柏木山二组是古林箐乡实施小康示范村建设项目较早的村之一,群众基础设施条件相对较好,环境卫生整治效果显著,群众文体活动不断丰富,群众生活质量显著提高。柏木山二组多次作为乡级基层党建、村规民约施行、环境卫生整治、美丽庭院创建等工作的示范点,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好评,但是村内无路灯,给村内群众晚上出行和开展文体活动带来了许多不便。古林箐乡人民政府将结合实际安排资金、组织人员实施好该村太阳能路灯安装工作,现正在组织村民确定和协调安装位置,已经2018年9月底完工。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全乡村庄亮化工作。

 

 

古林箐乡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0日

         责任编辑: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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