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礼康、沈广令、罗永翠、陶正乐、侯正洪、王传保、权秀芬、陶喜、马美艳、杨武林、龙永德、汪林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村委会基层干部待遇问题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村委会(社区)干部是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骨干,是团结广大农村群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带头人,工作任务重、难度大。村(社区)干部待遇问题一直是县委、县人民政府关心、关注的问题。近年来,我县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改善村干部的待遇:一是完善措施,提高村(社区)干部待遇。2017年中共马关县委办公室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提高村(社区、生产队)干部、村(居)民小组干部基础补贴的通知》(马办发〔2017〕11号)、中共马关县委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调整的《马关县村(社区)和村(居)民小组干部待遇实行“基础补贴+绩效补贴”考核管理意见的通知》(马发〔2017〕39号)通知,对村(社区、生产队)正职干部每人每月增加200元,村(社区、生产队)副职干部每人每月增加150元(文书、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社区代办员、综治专干、武装干事待遇参照副职待遇执行)。截至目前,村(社区)干部基础补贴:社区干部正职按每人每月2250元,副职、文书、综治专干、社区代办员、其他享受副职待遇的专管员按每人每月2150元发放基础补贴;村委会干部正职按每人每月1850元,副职、文书、武装干事、综治专干、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享受副职待遇的专管员按每人每月1750元发放基础补贴。健康农场管理区生产队党支部书记、队长待遇参照村委会干部正职待遇执行,副书记、副队长、文书、队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待遇参照村委会干部副职待遇执行;综合工作绩效根据年终考核结果,给予工作业绩突出的村(社区)干部绩效补贴,补贴名额按照不超过本乡(镇)村(社区)干部总数的60%进行补贴,分三个档次进行补贴,其中:一档占补贴名额的30%,每人每年一次性补贴3600元;二档占补贴名额的40%,每人每年一次性补贴2400元;三档占补贴名额的30%,每人每年一次性补贴1200元。任职时间不满一年的,根据考核结果按月计发绩效补贴。二是出台激励保障机制。县委、县人民政府为让村(社区)干部安心在基层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制定出台一系列保障机制。2017年出台《中共马关县委办公室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关于对村(社区、生产队)干部参加保险实行财政补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马办发〔2017〕123号),为在任干部购买保险。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按当年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基本养老保险每人每年给予3000元定额补助,每年为村(社区、生产队)干部购买60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上述各项政策的出台体现了县委、县人民政府对村(社区)干部的关心。
针对你们在“关于解决村委会基层干部待遇问题的建议”中提出的经济待遇问题及关于从村干部中提拔任用工作优秀的村干部为公务员的建议,由于没有相关的政策依据,故暂不能解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向上反映村委会干部的经济待遇和政治待遇问题,争取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
感谢你们对解决村委会基层干部待遇问题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于我们改进基层政权工作。
马关县民政局
2018年6月1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廷昌 7123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