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加婷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明确村医务人员医疗事故责任”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村卫生室是农村医疗、预防、保健网网底,是人人享有卫生保健战略目标的基础。乡村医生承担着全县基层的基本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医疗基本科普知识等繁重的工作任务,在保障基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党和政府历来都十分重视农村卫计工作,并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加强了农村卫计事业建设,使村卫生室得到了长足发展,改变了农村缺医少药的状况,为农村经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目前,全县共有124所村卫生室,320名乡村医生。
“关于明确村医务人员医疗事故责任”的问题,在上位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中的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一条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已有具体的明确规定,医务人员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由发证部门收缴乡村医生执业证书;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乡村医生医疗风险问题,我们历来都高度重视,为切实减轻乡村医生执业中的医疗风险和发生医疗事故时所承担的医疗责任,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自2016年起积极鼓励引导村卫生室购买医疗事故责任险,截至目前已经有80个卫生室并入当地卫生院一起购买医疗事故责任险。
二是县卫计局制订下发了《马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为全县在职乡村医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员购买保险的通知》(马卫计发〔2016〕27号)文件,从2016年起,每年为全体在职乡村医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员购买了短期团体保险(意外事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疾病保险、意外医疗保险,每人每年缴费170元)。
通过以上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和缓解了乡村医生的医疗风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呼吁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帮助乡村医生解决现实困难和问题,确保乡村医生安全执业。
谢谢你多年来对卫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卫计事业工作。
马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6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田清富,13887669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