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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厂镇人民政府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1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更新时间:2018/11/30

 

王元波、李自发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给予博车村委会腊哈村小组修建路灯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博车村委会腊哈村小组路灯修建,已将此项目纳入“美丽宜居型村庄”建设项目,待项目获批后及时组织实施。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工作。

 

 

 

木厂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鲁安萍,0876-7342018

         责任编辑:熊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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