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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镇人民政府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9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更新时间:2018/11/30

 

周加莲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修建咪湖小组至金山脚生产道路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收悉该建议后,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研,经预算,修建咪湖小组至金山脚生产道路需资金15万元,因我镇财政困难,故你所提出的建议暂时不能办理。在下步工作中,我镇将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待争取到项目资金后立即组织实施。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工作。

 

 

 

仁和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吴杨翠,15126748656

         责任编辑:熊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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