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马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古林箐乡人民政府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9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更新时间:2018/11/30

 

王兴贵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博甲村委会白水河村小组至炮筒树村小组产业道路修复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对古林箐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并对古林箐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进行深入研究,提出了博甲村委会白水河村小组至炮筒树村小组产业道路修复的建议。经过乡人民政府实地了解,该道路覆盖炮桐树、白水河、马鞍山3个村小组的土地,经济作物主要有香蕉、砂仁、芋头等,现有在地香蕉约2000亩,砂仁约2000亩,每年芋头种植约1000亩,还有近3000亩的商品杉树。为解决该提案,乡人民政府将待汛期过后投入水毁资金组织群众投工投劳进行修复,预计开工时间为2018年9月初,完工时间为2018年10月初。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古林箐乡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邹兴友14769202653)

         责任编辑:熊朝录  

关闭

上一篇: 马关县交通运输局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7号建议的答复函
下一篇:马关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0号建议的答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