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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更新时间:2018/11/30

 

高华兰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扩展回村(社区)任职大学生毕业发展空间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录用公务员,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国家公务员录用制度可以简要概括为“凡进必考”,即凡是进入公务员队伍就要考试。事业人员招录,目前暂无从村干部中考录事业人员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依据。

一是根据《关于开展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工作的通知》(文组电〔2016〕8号),“全省从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260名,分配给文山州16名,其中,从2013年以前(含2013年)连续担任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连续担任正职时间可合并计算)且目前在岗,以及近5年来连续任正职满3年的现任行政村(社区)副职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上述人员以下简称“村干部”)中考录8名,”“把那些熟悉农业农村(社区)工作,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及和谐社区建设中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村(社区)干部充实到乡镇(街道)公务员队伍中。”二是根据《文山州选拔“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党委班子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组发﹝2016﹞8号),“本次乡(镇)党委换届,在乡(镇)领导班子和党委委员职数范围内,每个乡(镇)从“三类人员”中择优配备不少于1人进党委班子,本乡(镇)没有合适人选的,可在全县(市)乡(镇)范围内统筹调配。确实没有合适人选的,可空出职位,待有合适人选后再选拔。”三是到村任职的大学生(大学生村官除外)可参加常规的公务员招录考试进入公务员队伍。

除上述规定外,在目前政策和法律框架内,暂无通过竞聘方式解决到村任职的大学生进入正式编制的问题。对在基层工作任职几届、工作积极性高、认真负责的干部,不通过相应的招录考试,也无法进入正式编制享受待遇。下步,我们将积极向上级职能部门请示汇报,争取加大从村(社区)干部中招录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力度,进一步拓展村(社区)干部发展空间。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人事人才工作。

 

 

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骆尉 15288601050


         责任编辑:熊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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