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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寨镇人民政府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更新时间:2018/11/30

 

杨开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建夹马石村委会8个村小组建设活动场所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村民小组活动场所是村级开展活动,服务群众的重要阵地。加强村级活动室建设,充分发挥其综合作用,对于发挥村级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深远意义,近年来,我镇人民政府对活动室建设高度重视,实现了人口200人以上或党员10人以上村民小组全覆盖,夹马石村委会下辖14个村小组,目前仅有6个村小组建设有村级活动场所,8个村小组未建,但按照当前活动场所建设需达到“人口200人以上或党员10人以上”且“村委会所在地的村小组要与村委会共用活动室”的要求,目前夹马石村委会均达不到建设标准,镇人民政府将积极从其他渠道争取项目和资金给予解决。

望您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能更好地为民服务,改进政府工作。

 

 

 

八寨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祯飞 0876—7430159


         责任编辑:熊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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