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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3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更新时间:2018/12/03

 

皮福健代表:

您在马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乡村公路占用群众地上附作物给予一定资金补偿的建议”已交我办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此建议收悉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高度重视,针对建设乡村公路占用群众地上附作物给予一定资金补偿等问题,及时召集县交通运输局、农科局、国土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分析。根据国家、省、州关于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修建农村公路建设属于公益事业,是按照“群众自愿、政府主导”的原则组织实施的,目前国家投资农村公路建设仅有项目建设资金,无土地占用及青苗补偿专项资金,因此在修建乡村公路时,其所占用的土地由受益村组调剂解决,无统一的解决标准和方式。

感谢你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于我们改进交通运输工作。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程磊 7122032)

         责任编辑:熊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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