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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财政局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更新时间:2018/12/03

杜章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费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按照我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推进的总体部署和《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解决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乡镇工作经费的批复》(马政复〔2017〕119号)要求,县财政局于2017年5月下达马白镇财政所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乡镇工作经费30万元,其中:垃圾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保障经费10万元、农村“三清”经费20万元。马白镇财政所用上述资金于2017年8月、11月分两次划拨文华村委会“三清”经费4620元、39000元(用于修建垃圾处理池建设),共计43620元。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推进只能循序渐进。目前脱贫攻坚正处于关键时期,我县大部分财力均投入在可预期的民生工程配套、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等重点项目工程上,这些项目工程都涉及到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因此对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经费只能按现有财力适当安排,敬请谅解。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财政工作。

 

 

马关县财政局

2018年6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雪 0876-7122165

         责任编辑:熊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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