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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林业局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更新时间:2018/12/03

 

张朝伍代表:

您所提“关于修建马鞍山村委会下董亮至茶叶厂林区道路的建议”县人民政府交由我局办理。非常感谢您对林业及林区道路建设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对您的建议林业局给予了高度重视。2018年3月21日,林业局安排相关技术人员到马白镇马鞍山村委会下董亮至茶叶厂林区道路进行了实地察看,技术人员实地察看后向领导作了汇报,林业局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一是按照林区道路的补偿标准3万元—5万元/公里进行补助,修建马鞍山村委会下董亮至茶叶厂林区道路共3.1公里,林业局安排补助资金10万元;二是由马白镇人民政府安排相关技术人员实地测量和规划建设路线后,编制实施方案上报我局审批;三是由马白镇人民政府按工程建设相关要求统一实施,工程完工后由林业局进行验收。

针对你提的建议,林业局一定高度重视,待马白镇人民政府的请示报上来后,林业局将及时筹措项目资金解决马鞍山村委会下董亮至茶叶厂林区道路建设。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于改进我们的林业工作。

 

马关县林业局

2018年5月27日

         责任编辑:熊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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