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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政办发〔2019〕26号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文山州跨境物流体系建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文件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9/01/31

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跨境物流体系建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18〕29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文山州跨境物流体系建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山州跨境物流体系建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跨境物流体系建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文山州通道优势,更加积极主动地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更加务实高效地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做大做强文山跨境物流,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实施跨境物流体系建设改革,加快发展跨境物流,是我州发挥区位优势,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手段,是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支撑,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质量、实现降本增效的重要举措,对我州探索跨境物流体系建设的新模式、新路径,闯出一条现代物流产业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推动我州加快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二、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立足我州区位优势,破除“等、靠、要”思想,坚持以开放谋出路、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增动能,以服务我州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首要,以实现跨境物流车畅其行、货畅其流、降本增效为重点,按照统筹兼顾、内外联动、开放合作、互利共赢的思路,依托中越现有国际物流通道,积极争取省试点任务,在文山境内试点中越跨境物流公路直达运输,大力发展国际多式联运,积极培育跨境物流市场主体,建立完善跨境物流服务网络,推进跨境物流运输便利化,做大跨境物流规模,加快实现把我州建成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现代物流中心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跨境直达运输试点。围绕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针对跨境公路运输时效低、成本高等难题,开展跨境直达运输试点。由试点企业采取与越南大型物流或贸易企业合资、合作等方式,在越南注册成立多个境外物流公司,并分批次购置(可适度整合)符合我国交通运输标准化要求的冷链车、甩挂车、厢式货车等各型试点运输车辆,用于运营中越国际直达运输线路。试点车辆在境外物流公司所在国依法办理落户、保险、国际道路运输资质等手续,实行统一涂装、统一标识,并聘用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驾驶。优先选择在我省综合保税区及保税物流中心装卸货,并一次性办理出口报关报检和进口清关手续,试点车辆在跨境运输路线上实行封关运行,在口岸实现快速通关;试点车辆也可根据客户需求在云南境内指定的物流园区、集散中心等地进行装卸货,试点车辆出入境时正常办理报关报检手续,不必封关运行。(州商务局牵头;州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外办,天保海关,州公安边防支队,有关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设跨区域物流服务网络。鼓励和支持我州有实力的物流企业在越南设立境外跨境物流公司,在中越国际通道的重要交通枢纽节点及货源集散地,布局建设境外物流仓配、集散中心,加快完善跨境物流服务网络,提升国际物流服务能力。鼓励我州有实力的物流企业牵头在西南、西北、华北和“长江经济带”沿线等省份设立若干分支机构,建立覆盖中西部地区主要城市的物流服务网络,实现国内物流、跨境物流两个物流服务网络的无缝对接,为中西部地区通过我州国际通道进出口货物提供物流服务,提升我州物流企业的国内物流市场份额。(州商务局牵头;州财政局〈国资委〉,州属有关企业,有关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参与组建跨境物流集团。鼓励我州有实力的跨境物流企业积极参与云南跨境物流集团的组建工作,抱团发展,提升我州物流企业在全省物流产业价值链中的地位和影响力。(州商务局、财政局〈国资委〉牵头;州属有关企业,有关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发展国际多式联运。依托中越国际物流通道优势,支持发展基础较好的物流企业加强与铁路、航空货运企业合作,加大多式联运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逐步发展公铁、海铁、陆空、公铁海等国际多式联运。(州商务局、交通运输局、铁路筹建处、民航发展管理处,州属有关企业,有关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打通跨境物流信息通道。着眼推动跨境物流信息资源互联共享,积极配合建设云南国际“现代物流云”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国内外企业提供集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管道等多种物流方式和不同物流业态为一体的全方位智慧物流服务。结合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鼓励建设服务于跨境物流供需信息精准对接、物流贸易一体化发展的跨境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配合云南跨境物流集团的组建和发展,在州内和周边国家加快推广应用我省现有第三方跨境物流大数据平台,推进澜湄区域物流信息互联互通。(州商务局牵头;州交通运输局,州邮政管理局、天保海关,有关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跨境直达运输运营管理责任。试点企业是跨境直达运输运营活动第一责任人,履行对车辆、驾驶人员等的运营管理职责,承担试点运营车辆在境内的合法运营、交通安全等责任。负责完成境外车辆购置、落户、保险及有关资质办理和驾驶员招聘、培训等工作,并将试点车辆牌照号码、相应驾驶员信息统一报我州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时,按照海关监管要求完善车辆、货物在途监控等设施设备,并将试点车辆有关信息报海关部门。(州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财政局〈国资委〉,州公安边防支队,天保海关,州属有关企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出台跨境直达运输试点保障措施。2019年3月底前,配合省确定国际道路直达运输试点车辆在文山境内运输线路及停靠城市,出台相应实施办法。对试点车辆发放特定证照,允许试点车辆在文山境内指定运输线路上通行,开展跨境直达运输业务。(州交通运输局牵头;州公安局、商务局配合)

加强跨境保险衔接保障,建立试点车辆跨境运输分段保险机制,实现境内、境外保险无缝对接。以省推荐的服务最优、保险费最优惠的保险机构提供境内的保险保障,试点车辆在境外落户国当地保险机构提供落户国境内的保险保障。(州保险行业协会,试点企业负责)

落实针对试点项目的专项便利措施,为外籍司乘人员多次往返签证、试点车辆跨境直达运输快捷通关提供便利。(州公安局、外办,天保海关负责)

落实跨境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试点车辆视同境内落户车辆,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跨境运输三类以上车辆按三类车型收取通行费”优惠政策及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州交通运输局负责)

(三)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建立由州人民政府分管副州长牵头,商务、交通、公安、财政、外事、铁路、民航、海关等部门及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参与的跨境物流体系建设改革试点推进机制,负责统筹协调和推进跨境物流体系建设改革试点重点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国际国内合作。加强与省级部门的汇报沟通,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在现有双边、多边合作机制下增设跨境物流议事专题,加强与周边国家有关政府部门和国际组织的沟通协调。在澜湄合作机制下,推动与有关国家和地区政府部门签署关于支持跨区域物流网建设和跨境运输便利化的政府间合作备忘录,在跨境物流项目投资、跨境直达运输、口岸通关等领域建立双边、多边政策协调机制,为改革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环境。(州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外办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财政扶持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激励作用,加强资金统筹,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对我州企业开展跨境物流直达运输、建立跨区域物流服务网络、组建跨境物流企业、发展国际多式联运等跨境物流体系建设给予支持。(州商务局、财政局牵头负责;交通运输局、公安局、铁路筹建处、民航发展管理处,天保海关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压实工作责任,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形成工作推进合力。要建立完善工作督查机制,由各牵头部门结合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解决改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各牵头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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