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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政办发〔2019〕111号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9/05/10

 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云南省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云政办函〔2019〕56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政办发〔2019〕75号)精神,为加强对我县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的领导,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如期解决我县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县人民政府决定建立马关县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 集 人:段 丽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姚丽洪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王承慷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王锦昌 县人武部副部长

李剑锋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友良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文 聪 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世冲 县财政局副局长

舒启敏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何 飞 县人社局副局长

姚 丽 马关税务局副局长

联 络 员:张洪开 县人武部政工科干事

周艳波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陶光彦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干部

余德福 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

刘竞涛 县财政局社保股股长

周其勇 县人社局社保局局长

赵应松 县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股长

杨朝翠 县医保局直属单位城镇职工参保管理股股长

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因机构改革等原因发生变动的,有关工作由履行该职能的单位承担,不再另行发文。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调整,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由姚丽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

二、主要职责

联席会议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研究部署和统筹指导全县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协调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要联席会议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全体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单位并报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按照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研究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有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我县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 5 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赵龙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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