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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政办发〔2019〕220号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9/10/21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级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马关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马关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马关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我县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进入小康社会的初期阶段和关键时期,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战略意义。为切实做好《马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及重点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根据《云南省发展规划条例》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十四五”规划前期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规划〔2019〕476号)及《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19〕152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到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总目标,统筹推进“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署,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充分发挥马关县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把握时代特征,强化战略思维,统一规划体系,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地发挥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着力解决本县国民经济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明确“十四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把《纲要》编制作为指导全县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

二、编制原则

(一)坚持理顺关系编规划。编制“十四五”规划,要进一步理清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空间规划之间的关系,坚持将发展规划作为各级各类规划编制的依据。在层级上,要坚持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等位规划相互协调,建立形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重点对宏观政策环境、县域发展战略与布局、产业转型升级、统筹城乡发展、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课题进行研究。

(二)坚持目标导向编规划。一方面,要对标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发展目标,进行倒推,谋划好马关县“十四五”期间必须完成的目标任务。另一方面,要从马关县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出发,进行顺推,明确破解难题的途径和方法。

(三)坚持突出重点编规划。在“十四五”规划编制时,既要认识到五年规划《纲要》是一个涉及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方方面面内容的一个综合性规划,同时,也要深刻认识到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的区域空间,五年规划需要聚焦和重点解决的问题是不一样的。因此,在编制规划时既要全面统筹经济社会各领域各方面各行业,推动全县整体发展,又要适应所处发展阶段的特殊需求,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整合资源、抓住关键、重点谋划、集中攻关。

(四)坚持改革创新编规划。在“十四五”规划编制时,要充分发挥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对规划编制目录进行严格遴选,凡是市场机制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领域,要少编制或者不编制规划,减少不必要的政府干预。同时,在规划内容方面,对关系全局且存在市场失灵的领域,规划的内容要明确思路方向、重点任务、空间布局、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对由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发挥作用的领域,规划的内容要强化创新,既要发挥好政府部门编制规划的主导作用,又要坚持开门编制规划,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民主性,提高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为市场和社会发挥作用创造更大空间。

(五)坚持承上启下编规划。 “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是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的前提和基础。编制“十四五”规划要处理好与“十三五”规划之间的关系。如在“十三五”提出且仍需在“十四五”期间持之以恒加以推进的重大战略及事项,要保持规划的连续性、一贯性和严肃性,做到有效衔接。同时,编制“十四五”规划,也要处理好与“十五五”、乃至“十六五”等未来规划之间的关系,要以战略的眼光和长远的思维,在现代化建设的全局中来谋划“十四五”。

三、工作步骤

主要工作步骤为:前期工作部署→课题研究→起草基本思路→起草《中共马关县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和《“十四五”规划纲要》的编写提纲→编制《纲要》草案和重点专项规划→征求意见→规划衔接及论证修改→上报审批(详见附件1)。各乡(镇、场)和各部门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和时间进度安排,适度超前部署规划编制各项工作。

(一)前期研究阶段。(2019年9月—2020年2月)

1.工作部署。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并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各位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级各部门、各乡(镇、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由县发改局局长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十四五”规划编制相关协调工作。(完成时限:2019年9月上旬)

2.研究课题的确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公开征集方式收集县级各部门、各乡(镇、场)的意见后提出初步方案报领导小组确定。(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

3.开展马关县请求纳入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事项研究。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级各部门、各乡(镇、场)结合实际,站在国家和省的层面,研究提出马关县请求纳入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的事项。(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

4.开展重大政策、重大事项、重大项目研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级各部门、各乡(镇、场)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提出,形成马关县“三个重大”内容,对应上报,争取纳入国家和省、州“三个重大”。(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

5.课题研究。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机构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关键性、深层次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集中攻关,重点对“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对“十四五”时期的发展环境、思路目标、发展方式、产业结构、城乡协调、改革开放、人民生活、公共服务、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等重大问题开展研究,理清发展思路。确定课题研究单位后,由承担单位按照要求完成课题研究及专家审查后报领导小组(县人民政府),同时抄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编制《纲要》和重点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课题研究可采取定向委托、公开遴选等方式选择研究机构开展,县级有关部门也可结合基本思路研究和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另行组织开展课题研究。(课题研究成果要求于2019年10月底以前用电子文档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1月上旬汇编成册,印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单位指导“十四五”规划的编制。)

6.研究马关县“基本思路”。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从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出发,就“十四五”时期重大目标、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等开展调研,研究提出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2019年11月上旬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并与州级衔接后,研究提出我县“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前)

7.研究提出“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目录。以政府组成部门为主,对本行业发展现状及“十四五”规划进行研究,提出“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名称。(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前)

(二)起草《建议》、《纲要》和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完成时限:2020年3月至县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出台前)

8.开展《建议》研究。(完成时限:2020年1月—省、州《建议》发布后2周内)

9.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重大课题研究报告和“基本思路”、“发展目标”等前期研究成果,起草《纲要》编写提纲,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完成时限:2020年1月—2020年2月)

10.编制重点专项规划。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场)按县人民政府批准下达的重点专项规划编制计划,负责编制本部门、本乡(镇、场)重点专项规划。各项重点专项规划初稿于2020年5月底以前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2020年1月—5月)

11.编制《纲要》草案。按照批准的《纲要》编写提纲,结合重大课题研究报告、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纲要》草案。具体工作由《纲要》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0年3月—2020年6月)

(三)征求意见、规划衔接、论证修改(完成时限:2020年7月—2020年12月)

《纲要》草案初稿完成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四班领导、各乡(镇、场)、各部门及社会各界征求意见,重点专项规划由编制部门参照上述要求组织征求意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纲要》草案与国家、省、州纲要和上级土地、城乡建设等部分规划进行衔接,并组织专家组对《纲要》逐一进行论证。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衔接情况和专家意见,对《纲要》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重点专项规划由编制部门参照上述要求组织衔接、论证和修改。(完成时限:2020年7月—2020年10月)

(四)论证报批阶段(2020年11月至2021年全县“两会”召开前)

1.组织专家开展咨询论证。召开县“十四五”规划咨询委员会会议,对规划纲要草案进行论证。(完成时限:2020年11月中旬)

2.报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审议全县“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完成时限:2021年全县“两会”召开前完成)

3.按照县委、县政府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提请县人大审议规划纲要草案。(完成时限:2021年全县“两会”召开前完成)

4.重点专项规划经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由编制部门上报县人民政府后公布实施。(完成时限:2021年1月—6月)

四、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提供有关资料。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改局)在认真组织编制好马关县“十四五”规划的基础上,做好本县“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及时提出“十四五”时期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等,以及希望纳入省、州“十四五”规划的相关资料。

2.提出意见建议。在规划编制的不同阶段,对全县的发展思路、规划建议、纲要框架及规划纲要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3.做好向上争取工作。配合县直各部门,做好涉及本县重大发展思路、政策措施、重大项目进入国家和省州级层面“十四五”规划的材料准备和有关争取工作。

(二)县直有关部门职责

1.提供有关资料。提供本部门、本领域“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总结,“十四五”时期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等,以及希望纳入省、州“十四五”规划的相关资料。

2.参与和配合做好马关县“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各阶段文稿的讨论和修改完善工作。及时提供规划所需要的有关基础数据和发展目标测算数据。

3.牵头和参与马关县“十四五”前期重大课题研究、重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4.对乡(镇、场)提出的要求进入马关县规划纲要涉及本部门的重大建设项目,从行业主管部门角度统筹研究、筛选和把关。

5.做好与省、州有关部门的对接汇报争取工作,力争将马关县有关需求最大限度地体现在省、州的前期课题研究、专项规划和规划纲要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领导小组(附件2),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级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纲要》编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十四五”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指标体系;研究确定《纲要》编写提纲;研究确定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目录。

(二)强化队伍培训。要充实规划编制队伍,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县范围内抽调业务能力强的业务人员,组建得力的规划编制队伍。同时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规划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为做好编制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二)落实工作经费。根据国发〔2005〕33号文件精神,《纲要》编制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纲要》及重点专项规划工作经费由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另文上报)。

附表:1.马关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任务清单

2.马关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马关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时间

事项

任务内容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情况

1

2019年

9月

工作部署

成立“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各位副县长任副组长,各乡(镇、场)和县级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

2019年9月上旬

县政府办

县发改局


2

确定研究课题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公开征集方式收集县级部门的意见后提出初步方案及经费请示报领导小组审定。

2019年9月底前

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级有关

部门


3

开展纳入国家和省、州“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事项研究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乡(镇、场)、县级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站在国家和省、州层面,研究提出我县请求纳入国家和省、州“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的事项。

2019年9月底前

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场)、县级有关部门


4

开展重大政策、重大事项、重大项目研究

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乡(镇、场)、县级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提出,形成我县“三个重大”内容,上报争取纳入国家和省、州“三个重大”。

2019年9月底前

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场)、县级有关部门


5

10月

开展重大课题研究

课题研究可采取定向委托、公开遴选等方式选择研究机构开展,确定课题研究单位,由承担单位按照要求完成课题研究及专家审查后报领导小组,同时抄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编制《纲要》和重点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

2019年10月底前

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级有关部门


6

11月

开展我县“基本思路”研究

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开展重大问题和规划思路研究,起草形成“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组织召开有关座谈会、专家咨询会等,听取各乡(镇、场)、各部门及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并与省州“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衔接,形成我县“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审定。

2019年11月底前

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场)、县级有关部门


7

研究提出“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目录

以政府组成部门为主,对本行业发展现状及“十四五”发展进行调研,研究提出“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名称。

2019年11月底前

县直有关各部门

领导小组办公室


8

2020年

1月

7月

研究提出《建议》草案

根据重大课题研究成果,各乡(镇、场)、各部门配合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中共马关县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研究工作,待国家和省、州《建议》印发后,进一步修改上报县委审定。

2020年1月启动,最终完成时限以国家和省、州的建议提出时间为准

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场)、县级有关部门


9

起草《纲要》编写提纲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重大课题研究报告和“基本思路”、“发展目标”等前期调查研究成果,起草《纲要》编写提纲,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020年2月底前

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场)、县级有关部门


10

编制重点专项规划

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场)按县人民政府批准下达的重点专项规划编制计划,负责编制本部门本乡(镇、场)重点专项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初稿于2020年5月底以前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底前

县直有关各部门

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场)


10


编制《纲要》草案

按照批准的《纲要》编写提纲,结合重大课题研究报告、前期调查研究报告、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纲要》草案。

2020年6月底前

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场)、县级有关部门


12


《纲要》草案及专项规划征求意见

《纲要》草案初稿完成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级主要领导、各乡(镇、场)政府和县级部门及社会各界征求意见,重点专项规划由编制部门参照上述要求组织征求意见。

2020年7月底前

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场)、县级有关部门


13


规划衔接、论证修改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纲要》草案与国家、省、州纲要,上级土地、城乡建设等部分规划进行衔接,并组织专家组对《纲要》逐一进行论证。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衔接情况和专家意见,对《纲要》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重点专项规划由编制部门参照上述要求组织衔接、论证和修改。

2020年10月底前

领导小组办公室



14



《纲要》草案报县政府审议

经专家评审通过的《纲要》草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

2020年11月底前

领导小组办公室



15

2021年

1-6月

《纲要》草案报县委审议

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的《纲要》草案报县委常委会审议

2021年1月底前

领导小组办公室



16

《纲要》草案报县人大审议批准

按照县委常委会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的《纲要》草案再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发布。

以人代会时间为准

领导小组办公室



17

重点专项规划颁布实施

重点专项规划经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由编制部门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2021年6月底前

县直有关各部门

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表2

马关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昌娥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陈 伟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熬四林 县委常委、副县长

徐维纲 县委常委、副县长

王 勇 副县长

杜兴宏 副县长

段 丽 副县长

袁智勇 副县长

冉永富 副县长

彭 瑜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何建道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胡世俊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杨朝亮 县工信商务局局长

陈胜应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杨 颛 县民族宗教局局长

郭洪澍 县民政局局长

邓利民 县司法局局长

田孟梅 县财政局局长

卢伟高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明帅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胡榜惠 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局长

朱开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谢欢庆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献超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郭洪方 县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刘跃德 县水务局局长

蔡光超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龙玉祥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县审计局局长

莫健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 卫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吴代奎 县统计局局长

邓金波 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查以奎 县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周红俊 县沿边开放服务中心主任

姚丽洪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谢进荣 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刘晓梦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宋阳梅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王加丽 县政务服务局局长

普兴明 县税务局局长

王 王 县供销社主任

王亚升 县气象局局长

各乡(镇、场)行政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胡世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从全县范围内抽调工作能力较强的同志集中到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共同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各项工作任务。领导小组人员如有变动,由担任相应职务的领导接任。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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