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马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文山州第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13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更新时间:2019/07/30

办理类别:A 类

公开

马政函〔2019〕34号

民盟文山州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把规划关

2013年5月,马关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为主任,县委副书记、县长为常务副主任,县委副书记和分管副县长为副主任,县人大、政协、县委办、住建、自然资源、交通、水务、林业、环保、发改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城乡规划委员会,实行项目规划三级审批(规划部门初审、专家评审会技术性评审、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批)制度,强化城市规划集中统一管理,加强集体决策,增大审批透明度,提高规划审批的科学性和严谨性,对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严格把关。

二、优先规划,合理配置

我县在编制《马关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时,按照300米服务半径,包括现状保留幼儿园计算在内,规划县城区一共17所幼儿园,规划幼托用地共15.01公顷。在编制我县13个乡(镇、场)总体规划时,均规划预留有托幼用地。满足我县城乡幼儿园建设用地的基本需求。

在《马关县“美丽县城”建设实施方案》中明确要优先发展教育,合理配置幼儿园资源,规划至2020年城区新建马关县第二幼儿园、马关县第三幼儿园2所公立幼儿园,解决就学需求。

在老城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城镇小区建设中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对新建居住区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5分钟生活圈标准配建幼儿园,以满足社会的要求。在规划验收时,对于不符合规划不按照设计方案配建小区幼儿园的项目,不予验收。对于需要配建小区幼儿园的项目且已验收通过后,擅自改变幼儿园功能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对其进行整改处罚,切实做好我县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的规划管理工作。

三、规范管理,提高幼教质量。

马关县坚持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拓宽办学路子,深化学前教育综合改革,完善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高办园质量。一是创设宽松环境,支持幼儿园自主改革与发展。二是加强管理,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为防止和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我县下发了《关于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意见》和《马关县关于加强附设幼儿园管理的通知》,教育小学化倾向得到很好的控制,有效促进了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三是严把关口、规范审批、持证办学,对不具备办学资格和条件的不予发放许可证,对没有办学许可证的依法取缔。四是对民办幼儿园实行“三控制、两扶持”,即布局规划控制、收费控制、招生控制,政府贴息扶持、普惠性资金扶持,促进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

在今后的工作中,凡涉及居住小区需要配建幼儿园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我县城乡规划委会办公室将充分尊重教育部门对配套幼儿园建设方案的意见,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参与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核和监督工作,使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更科学合理,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入学难”、“入学贵”的问题。

感谢贵单位对城镇规划配置幼儿园工作的关心,欢迎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于我县改进城镇规划工作。

马关县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6日

         责任编辑:付仕昆  

关闭

上一篇: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文山州第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141号提案的答复
下一篇: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文山州第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134号提案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