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篾厂乡人民政府关于政协马关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4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 更新时间:2019/10/31

类别:C

李建道、王清能、郑梅香、颜亨友、覃自洪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篾厂乡大新寨村委会梁桥农户房屋险情所需资金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对建议反映问题,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已组织人员到现场实地勘察,此项目预算资金较大,我乡暂时无法筹措足够资金进行解决。今后我乡将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待项目批准后及时解决,望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理解。

希望您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工作。

篾厂乡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韦堂超,0876-7437032)

         责任编辑:陈姝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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