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县政协提案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动车管理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电动车问题特别是学生驾驶电动车上下学问题是近年交通突出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并及时采取治理措施:一是根据《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2号)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工作的通知》(云市监发〔2019〕8号)文件精神要求,马关县对2019年4月14日以前购买的电动车进行挂牌,并在4年的过渡期后进行收缴处理;二是强化整治,在每星期的交通整治中,加大对电动车的查处力度,对未按规定上牌及提供不了正规手续的车辆进行查扣处理;三是在学校路口针对上下班及学生上学放学期间,对接送学生车辆及学生自驾的电动车辆进行检查,主要检查车辆是否按照规定上牌,驾驶人是否达到规定年龄,车辆是否按照规定载客等,对未按规定挂牌及驾驶人员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龄、车辆超员的情况将对电动车辆进行查扣后请学生家长到大队进行处理,责令其加强学生的管理。四是深入学校开展电动车辆管理进行宣传,并严厉打击各类电动车辆乱停乱放的行为,严格按照停车位停车管理,规范车辆停放。并在每个学期学校组织学生开会的同时,我局交警大队组织人员参与,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交通管理工作。
马关县公安局
2019年7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江才娇 7462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