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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更新时间:2019/11/09

类别:A

权秀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失地农民养老金问题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2016年1月1日实施的《马关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办法(试行)》和《马关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办法实施细则》,马关县现已为447人办理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其中有219人已领取了养老保障待遇,但由于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需要一次性缴纳6万元左右的养老保险费,缴费金额高,年满60周岁才能领取养老金,时间跨度长,群众参保积极性不高。

为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省、州人民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9〕1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实施意见》(文政办发〔2019〕114号),进一步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参保方式、缴费补助标准及保障方式。为继续做好马关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根据省、州政策结合马关县实际,代县人民政府起草《马关县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方案》征求各涉及单位意见,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即可组织实施,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保障范围,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

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普 艳 18087696662)

         责任编辑:陈姝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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