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标注国家秘密标志,并仍在保密期限内的政府信息;
二、虽已满保密期限,但需要延长保密期限的政府信息;
三、虽未标注国家秘密标志,但属于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的政府信息;
四、标注有“内部文件(资料)”和“注意保存”(保管、保密)等警示字样的信息;
五、含有公章或红头的文件;
六、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七、涉及到其他单位内部资料或工作秘密的信息;
八、在工作或调研中获取的尚未定论、尚无充分理论或事实依据的数据、文字、图片、视频等信息;
九、各股室(中心)、地震局、执法大队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和规定等方面的信息;
十、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一、其他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