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1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吸引外资“盲点”“痛点”“难点”促进外资增长的意见》(云政发〔2019〕20号)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吸引外资“盲点”“痛点”“难点”促进外资增长十条措施的通知》(文政发〔2020〕6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我县吸引外资“盲点”“痛点”“难点”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贯彻落实有关政策,克服和消除执行外资政策“盲点”
(一)优化市场准入规范
鼓励外资企业或个人以独资、合资等方式投资建设文山州“四大重点产业”,结合马关园区和产业定位,打好“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外资投资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及现代商贸物流、文化特色旅游、矿产品精深加工等项目。依据商务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18〕6号)和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十三类40个方面的特别管理措施,结合《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促进外资增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政发〔2018〕75号)等政策,积极推动外资企业“非禁即入”的普遍落实,让外资企业充分享有同等国民待遇,鼓励外资投资建设重点项目。(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投资促进局分工负责)
(二)加大利用外资财政支持力度
对落地我县的外资项目和外资企业,在扩大利用外资规模、外资招大引强、金融业利用外资、外资开展研发创新合作、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等方面,凡是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吸引外资“盲点”“痛点”“难点”促进外资增长的意见》(云政发〔2019〕20号)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吸引外资“盲点”“痛点”“难点”促进外资增长十条措施的通知》(文政发〔2020〕6号)文件规定的奖优条件的,一律享受省、州政府的支持政策外;对符合《马关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修订》规定的项目和企业,除享受省、州政府的支持政策外,均可享受县级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同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通过“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方式给予政策支持。(县财政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投资促进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马关支行分工负责)
(三)坚决落实外商投资项目要素优先保障政策
1.用地支持政策。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仓储物流、生产性服务业中轻资产且可大量使用标准厂房的外资项目,可归类为工业产业类项目,用地时由自然资源部门按工业用地出具土地规划条件,按工业用地及工业地价提供用地。坚持区域内土地开发成本综合、动态平衡的原则,通过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等经营性用地弥补工业用地成本,进一步降低工业用地成本。(县自然资源局负责)
2.用工支持政策。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吸引外资“盲点”“痛点”“难点”促进外资增长十条措施的通知》(文政发〔2020〕6号)文件规定,被认定为见习基地的外商投资企业,招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云南省户籍或外省户籍在云南省高校、中职校的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云南省户籍)参加就业见习的,给予每人每月700元的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含)以上的企业,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用于补贴见习人员的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见习期间,见习基地必须按月及时足额发放见习生活补助费,补助标准不得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分工负责)
3.用电用气等支持政策。积极为外商投资企业做好用电、用气等能源保障供给协调服务工作。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内,积极支持和鼓励企业参与县内能源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并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的有关优惠政策。(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分工负责)
二、改善营商环境,缓解外资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痛点”
(四)切实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融资难、程序复杂等问题
积极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金融扶持力度,探索政府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和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扶持基金,加大政府性担保机构对企业融资担保力度,落实好企业知识产权抵押融资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银行、保险、证券、期货、基金等金融产品,进行多渠道融资。积极协调各类金融机构简化融资手续,压缩办理时限,切实提升融资速度,使企业融资需求快速实现。建立外资企业名单管理制度,加强窗口指导力度,协调金融结构加大对名单内外资企业的信贷投放。(县发改局、县金融办、县工信商务局、人民银行马关支行分工负责)
(五)降低外资企业用地、物流成本
1.降低项目用地成本。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在满足相关条件且不改变工业用途的前提下,园区内工业标准厂房可按不动产单元划分原则分割办理不动产登记。工业用地可按不低于我县工业用地基准地价或土地取得相关成本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执行;对投资强度、产出率、容积率、就业率、税收贡献、产业带动等达到相关要求的重点产业和重大工业项目实行差别化用地政策。按照“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方式给予优惠。鼓励工业项目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使用土地,根据产业类型特点和产业生命周期弹性确定工业用地出让年期,可按10年、20年、30年等年期合理出让工业用地,进一步降低工业用地成本。(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商务局、县边管委分工负责)
2.降低企业物流成本。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推进现代物流产业发展10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10号)等政策措施,强化组织协调,不断挖掘运输潜力,提高运输效率,助力企业降成本增效益。根据国务院新出台的相关扶持政策以及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农业厅公告关于《云南省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核定产品》(2014年第1号)等规定,对承运“鲜活农产品”范围内的车辆,给予享受“绿色通道”通行费优惠。积极鼓励货运企业办理ETC“云通卡”业务,将国家、省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对持ETC“云通卡”交费的冷链运输车和甩挂运输车等货车,按规定给予通行费优惠;对持其他ETC缴费卡的,按照国家最新出台的优惠标准,给予通行费优惠;对从事跨境物流业务的客货运输车辆,经口岸运政、海关登记核验,按车型实行分类收费。放宽对运输生活必需品、鲜活农产品、冷藏保鲜品、邮政寄递等涉及民生的物流配送车辆入城载荷、通行和停靠限制。落实推行分时段配送、夜间配送、共同配送等集约化配送模式,着力降低我县城市配送车辆物流成本、提高配送效率。(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商务局、县财政局分工负责)
(六)营造宽松的人才环境
一是加大国家和省、州人才政策宣传力度,继续推动落实省州政策,引导和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中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申报人才项目,入选后按规定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二是认真落实《文山州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激励办法(试行)》(文办发〔2019〕123号),引导和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中符合条件的人才申报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项目,经评审认定后,享受相应的项目支持和服务保障。对特别急需紧缺引进到外商投资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引进。三是认真落实《<文山州“七乡科技人才”专项实施细则(试行)>等7个实施细则》(文办发〔2019〕124号),引导和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中符合条件的人才申报“七乡”系列人才项目,经评审认定后,享受相应的项目支持和服务保障。四是继续落实《中共文山州委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发放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的实施意见》(文发〔2014〕22号),对在外商投资企业工作的国家级和省级高层次人才,经审核认定后,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特殊生活补贴。五是继续落实《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政发〔2017〕97号),引导和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参与申报州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项目,经评审认定后,在三年运行期内,每年给予20万元、10万元工作经费支持。对符合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条件的,积极推荐参与申报工作。六是引导和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参与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项目申报,经评审认定后,享受相应的项目支持和服务保障。加大引导和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的支持力度,积极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分工负责)
(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力度,针对重点领域、行业、展会,加大对外商投资企业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做好保护和维权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商标知识产权意识。充分发挥“12315”、“中国知识产权授权援助举报与投诉网”等作用,加强对企业维权的指导力度,及时受理、快速处置投诉举报,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知识产权维权服务,建立健全我县知识产权信息沟通与联动机制,严厉打击侵权行为。充分发挥我县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的作用,激发县内企业及广大群众申请专利积极性,提高资助资金的使用实效,更好推动我县技术创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工信商务局分工负责)
三、提高外商投资服务水平,攻克吸引外资“难点”
(八)努力提高通关便利化
1.加强口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多方筹措资金,以都龙口岸边民互市市场建设运营为突破口,以联检大楼改扩建项目及水果、粮食、水产品专业查验场地建设为重点,完善口岸通关功能设施,优化口岸营商环境。(都龙海关、县沿边开放服务中心分工负责)
2.积极与上级相关部门汇报沟通,优化通关流程。加大与上级海关、交通部门请示汇报,加大顶层设计,推动“三互”“两步申报”等通关改革措施,加快关检业务融合,简化国际道路运输手续,优化车辆出境审批环节,提高通关服务效率。(都龙海关、马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县沿边开放服务中心、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分工负责)
3.落实通关制度改革,优化通关流程。根据海关、交通等部门通关制度改革政策,进一步明确职责和时限,压缩口岸通关时间,优化口岸通关流程,按时完成各项改革任务。(都龙海关、马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县工信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分工负责)
(九)积极推进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
全面推行开办企业“一窗通”,落实“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提升完善实体大厅服务功能,便于群众办事和加强窗口管理。推广无纸化全程电子登记,在线领取电子营业执照,实现企业登记“零见面”。建立外商投诉工作机制,设置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投诉箱、公开投诉电话、公布投诉受理办公室,及时收集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受理企业和群众营商环境问题诉求,及时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堵点”、“痛点”和“难点”,增强企业投资创业信心。严格兑现对项目投资者的政策承诺,对未兑现或未履行合同而造成严重影响的有关单位、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县市场监管监督局、县投资促进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分工负责)
(十)积极推进外商投资促进工作
各乡(镇、场)、县级各部门要把招商引资作为“一把手”工程,在县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落实“一把手”招商责任制,统筹重大外商投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等扶持政策,主动对企业开展“零距离、面对面”服务。每年安排次年因公出访年度计划时,增加有具体引资项目、有实际成效的招商引资工作任务,跟踪反馈投资线索并促成项目落地,确保出访实效。发挥资源和人文优势,建立文化旅游、矿产资源、农特产品等招商引资项目储备数据库,确保我县因公出国(境)团组都能带着资源“走出去”,谈成项目“引进来”,获得外资“促发展”。县投资促进、工信商务、外事、旅游、交通等部门要协同配合,发挥我县沿边优势的作用,加强与越南接壤县的合作交流,并借道越南拓展与其他东盟国家的合作。(县投资促进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外事办、县统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分工负责)
本贯彻落实措施执行期限为2020年—2022年。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落实到位,县人民政府将视情况开展督查,对工作成效较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乡(镇、场)、部门及有关责任人将进行问责。
马关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字解读】贯彻落实解决吸引外资“盲点”“痛点”“难点”促进外资增长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