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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政协马关县第十届四次会议第16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 更新时间:2020/11/03

类别:A

肖翔、杨富永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鼓励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脱贫攻坚后续产业发展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创办、领办、帮办专业合作社”的建议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领办、创办、帮办和引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促进全县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马关实际,2013年,马关县出台了《马关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办、创办、帮办和引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办法(试行)》。截至目前,通过采取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组织选派等方式,全县共选派15人领办、创办、帮办、引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关于“参与本地品种的保种、选育、开发与利用”的建议

为引导和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提升基层发展能力,2015年,文山州研究制定了《文山州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暂行办法》。截至目前,选派到马关县开展基层专业技术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共29名,其中:州级10人,县级19人,涉及教育、卫生、水务、农业等行业。

三、关于“商标、专利、品牌的创建”的建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规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发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科技创新活力和干事创业热情。一是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二是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三是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

四、关于“鼓励专业人员到社区(村委会)任职”的建议

根据《马关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派管理办法(试行)》(马发〔2018〕5号)规定,符合资格条件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按照选派程序到村(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截至目前,马关县机关事业单位选派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共12人,其中:公务员5人、事业人员7人。

五、关于“鼓励措施”的建议

1.《马关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办、创办、帮办和引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派出人员年度考核由县供销社负责,原单位和所在乡镇协助,考核等次按工作实绩进行确定。经考核合格且符合晋升条件的,公务员优先或破格提拔到高一级职务;专业技术人员优先推荐参加高一级职称评聘,或推荐作为表彰对象”。

2.《文山州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暂行办法》规定,对下派到基层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一是服务期满时,符合退休条件并申请退休的,可按服务期聘任岗位办理退休手续。二是回原单位工作的,有空岗可优先聘任。凡属于抽调和选派参加各类专业技术工作服务不予履行或者找理由推脱的,在评聘专业技术职称上不予推荐和聘任同级职称高一级岗位。同时规定,选派到乡镇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如果单位选派到乡镇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不予推荐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自愿到乡镇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服务工作,到乡镇连续服务满2年以上(含2年)的,从到乡镇服务之日起,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0000元的工作岗位补贴,县(市)级财政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的生活补贴。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规定,一是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专业技术人员变更聘用合同,约定岗位职责和考核、工资待遇等管理办法。二是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兼职单位的工作业绩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据。同时保证履行本单位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人事人才服务工作。

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胡运娟 17787618617


         责任编辑:熊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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