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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政协马关县第十届四次会议第28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 更新时间:2020/11/03

类别:B

郑周信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木厂卫生院整体搬迁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140万元改扩建木厂卫生院,建筑面积800平方米,现木厂卫生院总建筑面积约2600平方米,卫生院核定人员编制24人,实有20人(其中护理8人、中医临床4人、西医临床4人、医学检验2人、医学影像2人),核定编制床位15张,实际开放24张,已达到云南省贫困退出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卫生计划生育局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社会〔2016〕2439号)精神,2017年起中央预算内投资不再支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木厂卫生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难以列入中央及省级预算内投资。同时,由于马关县属于深度贫困县,县级财力困难,目前也无资金给予解决。

为改善木厂卫生院群众就医环境,解决群众看病问题。根据《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切实提升债券项目申报工作质量的紧急通知》(〔2019〕—403)精神,2019年将木厂卫生院和都龙中心卫生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统一打包为马关县县级医院分院建设项目,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前期相关工作,待资金到位后及时开工建设。

针对您提出的卫生院就诊病人停车难,周边群众的污水和卫生院办公用房紧缺等问题,我局积极研究并协同相关部门加以解决:一是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将卫生院整体搬迁列入“十三五”规划建设,占地面积30亩,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建设门诊、住院、医技、后勤保障楼等及附属设施,计划投资11000万元(含征地费、地基平整费及项目前期相关工作经费等)。二是加强与当地派出所和就医人民群众沟通协调,确保就医人民群众停车有序,使医院门口交通秩序得到改善。三是加强与周边居民沟通协调,做好猪圈环境卫生打扫,同时县卫生健康局、木厂卫生院积极协同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木厂后街下水道改造工程。四是积极争取上级专项债券资金实施木厂卫生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确保发热门诊、牙科及厨房等业务用房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方面的迫切要求,让医疗卫生工作更好的服务于人民。

希望您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改进木厂卫生院群众就医环境,促进卫生事业良好发展。

马关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 杨兴云 18987620390


         责任编辑:熊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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