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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更新时间:2020/11/02

类别:B 

田光练、王树坤、袁开伟、沈芳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禁止县城区放养犬类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宠物犬数量的成倍增加,由之而引发的涉犬扰民伤人、破坏市容环境等问题也日益突出,要求规范化养犬的呼声已成为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民生问题。针对你们提出的问题,我局及时对公园、花园、广场等不文明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明确整治工作的范围、重点,工作目标及职责分工,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一是充分利用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市民的整体意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管理工作中来。二是设置禁止在公园、花园、广场等公共场所遛狗的通告。三是实行定时、定岗、轮岗的巡查制度,实行定岗管理与机动管理相结合,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徒步巡逻与车辆巡逻相结合;同时,实行错时值班制度和晚间值勤制度,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加大了对在公共场所遛狗行为的管理。四是及时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查漏补缺,建立较为规范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开展咨询80余次,批评教育市民违章携犬进入公共场所93人次,犬类宠物圈养或栓养率不断提高。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代县政府组织起草《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用以规范市民的养犬行为。同时,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倡导市民文明养犬,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与安全。成立由公安局、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科技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文化和旅游局、马白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治理工作小组,将犬类随地排泄粪便的治理纳入城市环境管理范围,要求携犬人自带犬类粪便收集用品;对早晚遛狗比较集中的公共场所及时组织执法检查,发现犬类随地排泄粪便现象,责令携犬人立即清除,首次以劝导教育为主,多次拒不整改的及态度恶劣的养犬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感谢你们对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城市管理工作。

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0年9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虹坤,7122366


         责任编辑:熊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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