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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7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更新时间:2020/11/02

类别:B

单汝芬、周世坤、卢兴隆、王代福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继续办理马关县城区失地农民缴纳养老保险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2009年1月1日实施的《马关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办法(试行)》和《马关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办法实施细则》,于2014年办理了第一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240人,2016年办理第二批37人,2018年办理第三批55人。目前全县共有332人办理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其中有264人已领取了养老保障待遇,但由于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需要一次性缴纳6万元左右的养老保险费,缴费金额高,年满60周岁才能领取养老金,时间跨度长,群众参保积极性不高。为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9〕1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出台了《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实施意见》(文政办发〔2019〕114号),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参保方式、缴费补助标准及保障方式,马关县于2019年12月出台了《马关县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试行)》(马政办发〔2019〕273号)。下步,认真落实实施办法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

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普艳 18087696662


         责任编辑:熊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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