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篾厂乡人民政府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43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更新时间:2020/11/03

类别:C

邓友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丫口村委会碑坟地易地扶贫搬迁点安装太阳能路灯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对建议反映问题,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已组织人员到现场实地勘察,需安装太阳能路灯12盏,按照每盏4000元计算,预计需资金4.8万元,此项目预算资金较大,我乡暂时无法筹措足够资金进行解决。今后我乡将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待项目批准后及时解决,望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理解。

希望您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工作。

篾厂乡人民政府

2020年8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韦堂超 0876-7437032


         责任编辑:熊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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